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承德日报
近日,隆化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小学生在校玩耍受伤引发的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隆化县某中心小学学生陈某将同班同学安某起诉到隆化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及后续美容修复费等共计22000元。在调解现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称:陈某与安某课间玩耍时,安某将陈某绊倒,磕到操场主席台边棱上,致使面部受伤,并磕掉门牙两颗。学校老师通知双方家长,并将陈某送至隆化某医院治疗。陈某的牙医建议,待18周岁后再行美容修复。所以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1700元,交通费300元,后续美容修复费20000元,总计22000元。
刚进入调解时,双方剑拔弩张,情绪激动,吵得不可开交,如果任由双方情绪发泄,调解工作将无法继续进行,特邀调解员及时将双方分开做思想工作,待双方当事人情绪平复后,调解员先从家长的角度出发,以同理心、换位思考等角度给双方做了大量工作,又从法院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在指出双方对待涉案事件处理的不当之处的同时给出解决建议。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处理问题不理智,并相互表示了歉意。最终达成一致:由被告现场一次性给付原告医药费和后续美容修复费共计5000元,原告撤回起诉,此案圆满解决。
徐 杨 闫振海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5-09 15:45:2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