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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宁晚报本报讯(记者郑芳 通讯员文妙 黄莉艺)近日,南宁市邕宁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学生家长在家校微信群发生言语冲突导致的名誉权纠纷案。幼儿园同班同学的家长韦某与陈某在家校微信群因小事发生口角,韦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骂人者陈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等。陈某反诉称对方才是始作俑者,也提出同样诉求。经主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韦某的孩子与陈某的孩子是南宁市某幼儿园同班同学,2023年9月的一天,陈某的丈夫在家校微信群中交代老师提醒其儿子喝水,正好被韦某看到,韦某便将前一天班主任公布的“幼儿园关于为避免微信信息过多对家长造成困扰、提醒家长如有事与老师私聊”的公告发布到群中,并请陈某的丈夫与班主任私聊。
陈某觉得韦某小题大做,便在该群内怒怼韦某。刚开始,韦某觉得陈某对自己的提醒不但不领情还责怪自己多管闲事,于是进行反驳,双方的言辞越来越激烈。争吵中,陈某以侮辱性语言攻击韦某,还将双方在微信群内的“骂战”聊天截图发送到韦某所在小区、人数为500人的业主群里。
韦某认为陈某将双方在家校微信群中的对话恶意曲解并转发,导致其及儿子姓名、班级等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遭到不明真相人员的言语攻击,便在家校微信群发送了一个网络搜索信息提醒陈某辱骂他人的行为构成违法,但陈某不但不予理会,还发出韦某的家庭地址,导致双方矛盾升级。韦某便一纸诉状将陈某告到法院。陈某接到法院传票后,也提起了反诉。庭审中,双方火药味很浓,互相指责、互不相让,都认为是对方有错在先,不同意调解。
主办法官在耐心听取双方陈述、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后,针对案情进行梳理,通过同为母亲的角度安抚了双方的情绪,表达了对双方的理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达到与当事人共情的效果。
听了法官的劝解后,韦某与陈某都表示自己缺乏冷静,只是逞一时口快而已,其实对对方并无恶意,并承诺今后要注意在微信群内文明发言,避免误会和冲突。陈某同意在家校微信群及业主群发澄清声明,韦某也表示了谅解,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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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25 08: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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