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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12月15日,记者从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台州针对更有效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目前已全面实施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
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是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时,在未支付全款的情况下,可先行办理转移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期间二手房无法再次交易或再次抵押,待全款付清后再办理预告登记转本登记。
“传统模式下,买卖双方易陷入‘阴阳合同’陷阱,买卖双方行为均难以受约束。”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何理坤介绍,预告登记的设立能保障买方首付款的优先受偿权,有效防止卖方“一房二卖”、买方不按约定行事等行为。
该政策实施以来,台州已办理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业务3196件,占同期二手房买卖业务总量的51%,基本覆盖需按揭贷款群体。目前台州全市二手房买卖实现100%引导预告登记。
有意向的买卖双方可到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进行现场申请,也可以登录浙江政务网“台州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或浙里办客户端进行网办掌办,实现电脑端、手机端多平台能办。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电子签名、电子权证等技术,实现“零材料”“零跑腿”“不见面办”。
同时,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服务也延伸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金融工作人员也是不动产登记业务指导员、帮办员,可指导群众通过网办掌办申请相关业务。同时有抵押需求的买方,可在银行申请贷款时,同步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
通过深度融合金融、缴税、登记业务,台州逐渐形成系统集成、人员集成、信息集成,实现“贷款合同签订+纳税+产权转移、抵押登记”一件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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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16 14: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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