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关门卖”还是“搬走卖”
二手房交易需注意这一风险
台传媒记者颜敏丹
台传媒通讯员阮莹心 罗锦雯
家住临海的何女士买了一套二手房,按理说是件高兴事,但她却发起愁,与原房主为是否“关门卖”闹上了法庭。
2021年12月21日,何女士向赖先生夫妇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时约定房子是“关门卖”,家具家电都留给何女士,直接拎包入住。房子交付后,何女士发现原有的空气能热水器被原房主拆走,只能再购买一台新的热水器。然而,当她要求原房主返还相应热水器价款时,却被对方拒绝。今年1月,何女士向临海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房主赖先生夫妇支付空气能热水器价款及安装费用共计5654元。
“关门卖”作为常见的二手房交易形式,往往房间内所有设施全部包括在房价内。通俗易懂的交易方式之所以引发纠纷,原来是因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仅约定了“关门卖”,而且详细约定了原房主留给何女士空调两台、电视机一台、床两张、餐桌及沙发。何女士认为约定了“关门卖”,房屋内所有电器家具就应该归她所有,哪有签完合同再把热水器拆走的道理?赖先生夫妇也觉得无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热水器归属问题,自己把热水器拆走也是合情合理。双方对合同条款都有不同的理解。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赖先生夫妇给付何女士热水器一半的价款。
承办法官表示,合同条款是基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可能会对合同某些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如双方约定“关门卖”,在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前,一定要对涉及的条款把好关,关注是否写明家具家电等物品的明细,避免引起纠纷。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7 05:45:1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