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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年是北宋康定元年,34岁的翰林院馆阁校勘在工作之余,写了一篇《纵囚论》对唐太宗为了迎接新年,而释放全国死囚回家过年,并最终赦免了他们,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文章指出,唐太宗不懂人情、有违法律、沽名钓誉!唐太宗若泉下有知,一定会愤慨地说,你不懂,后人懂!
按照农历,在1390年前,唐太宗释放了390名死囚,回家过大年。约定十月之后,再相见,送上天。
贞观六年(632年),文殊菩萨成道日(修成正果的日子)的那天,也就是祭灶关的头一天。天可汗唐太宗李世民去了所有人都不愿意去的地方——死囚牢!
他去那里,是为了迎新春,是为了工作,更是为了大唐子民,尽管他们都是大唐的弃民。
临近新年,普天同庆,家人团圆。可死囚牢里,却依然是凄凄惨惨戚戚。他们满是铁窗泪,思念亲人,悔恨过去,不想等待却又不得不等待死期的到来。
李世民去那里,是为了工作,什么工作呢?不是慰问也算慰问,主要就是录囚!什么叫录囚呢?录囚也叫虑囚,就是为死囚考虑。为死囚考虑?
说白了,就是死刑审查制度,为了防止冤狱、淹狱。
冤狱大家都理解,淹狱是啥?
淹狱,不是大水淹了龙王庙,哦不,也不是大水淹了死囚牢,而是久拖不办的案件。
您也许很奇怪!死囚,也有久拖不办的,的确有!虽然判了死刑,但因为种种原因,还没办法秋后问斩的!
录囚,不是李世民的原创。早在唐朝的五百年前的东汉,刘秀和他的儿孙们皇帝,就开始了录囚之路。
录囚,决定了死囚最后的生死存亡!是死囚最后的希望,也是最后的失望!这事对死囚,往往是喜忧参半的!往往都是进一步是黄昏——人生的黄昏,退后一步是人生——黄昏的人生。
录囚,基本上相当于今天的死刑复核制度。
李世民和相关官员及侍卫到了这里,死囚们除了跪拜,就是山呼万岁,嚎啕冤枉!
李世民走到一个死囚犯的牢房前,与死囚一对一,面对面交谈。牢门外是最高贵的皇帝,牢门内是最卑贱的死囚!
死囚犯们既兴奋又恐惧!
唐太宗见状,称自己驾临大狱本来是为了录囚,但今天却想和你们这些罪人来一个君子协定。
死囚犯们瞪着眼睛,静静地听着。
李世民说:“尔等作奸犯科,在当今盛世,又迎新年,朕心怀圣德,见尔等惨状,特立君子协定。自今起尔等归家过年,与父母妻儿相伴,待明秋伏法。”
死囚犯们感激涕零,谢主隆恩之声不绝于耳。
唐太宗李世民,也感慨万千,立即下旨,全国所有的死刑犯都享受这种“过年大红利”。
这事《资治通鉴》第194卷有记载
辛未,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
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在《新唐书·刑法志》也有记载:
太宗亲录系囚,见应死者悯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至期来诣京师。至是九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率,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秋天是收获的日子,可对这些要回来送死的死囚而言,那是最痛苦的日子。既然都跑回家了,怎么能再回到监狱里伏法呢?
令人惊奇的是,这三百九十人,从大唐各地都回到了京城,接受大唐的死刑处置。唐太宗很开心、很欣慰,大手一挥,朕很满意,你们回家过好日子吧!
死囚们惊呆了,哭着喊着谢主隆恩、吾皇圣明!
140年后,白居易出生,等他成名后,他写了一首《七德舞》来讴歌唐太宗伟大而光辉的一生,其中明确提到“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怨女三千且不论,这死囚四百是咋回事?不是三百九吗?白居易、欧阳修、司马光谁对?
这里为何提欧阳修呢?你知道吗?欧阳修他可是《新唐书》的作者!
从年代上来讲,白居易是唐人,欧阳修、司马光是宋人,白居易说得更靠谱,但白居易是文学创作,存在着“四舍五入”的可能性,就比如李白说“白发三千丈”,你要真认为“三千丈”你就输了。
然而,我仔细考证发现,就是这三百九十人的数据,也似乎有问题。
《旧唐书·太宗纪》:“贞观六年十二月辛未,(唐太宗)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厚之。
从数据统计上来看《新唐书》比《七德舞》可靠,而《旧唐书》又比《新唐书》可靠。也就是说,不仅欧阳修的《新唐书》不太靠谱,就是欧阳修的《纵囚论》也很值得商榷。
《纵囚论》里,欧阳修表示,信义只能对君子,不能对小人中的小人——死囚。唐太宗跟死囚立君子协定,放虎归山再让虎受死,就是君子都做不到更何况是死囚?死囚做到了,这不科学啊!
欧阳修又抛出个路人甲说,死囚也是人,人心都是肉长的,要是恩德感化,小人也能变成君子的,并且感化程度也越高,转变就越快。
欧阳修进一步说,唐太宗和死囚们哪里是什么感动与被感动,而是相互比心眼,皇帝算准死囚们会回来,死囚也料定皇帝会赦免。如果感化有用的话,唐太宗都感化六年了,为什么犯罪的人还这么多呢?
欧阳修提出问题,更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欧阳修说,过大年的,放他们回家,也不能说不对,关键错在他们回来了,你却赦免了他们。要我看啊,就是一个字——杀!然后再放,再让他们回,但这也很难。
皇帝法外开恩,跟他们搞君子协定的事,偶尔弄一下可以,但经常弄就不行了。要是总是这个套路,还怎么威慑杀人犯,唐太宗这不是沽名钓誉是什么呢?
《纵囚论》是唐宋八大家的大牛人欧阳修的大作,可我觉得欧阳修有几处矛盾的地方,对于唐太宗纵囚一事的评论,多少有点强人所难,甚至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他先说死囚是罪大恶极的小人,可后来又说约定回来送死,君子都很难做到,罪人却轻而易举地做到。君子不是罪大恶极的小人,他也没有机会约定回来送死呀!
2、死囚和唐太宗比心眼这种可能性很小,再说死囚们是怎么算准的呢?这里感动的成分应该高些。
3、说唐太宗感化六年了,也没降低大唐死刑案件的犯罪率呀?其实论感化,也只有这一次纵囚算,怎么能说感化六年了。
欧阳修的意思,纵囚也不是可以,但你要说话算话,该纵纵,该杀杀。
欧阳修又说,纵囚赦免用一次可以,每年都弄也没什么意思的!问题是人家李世民也没年年都做这事呀?
也许,欧阳修不太喜欢唐太宗。
虽然李世民造就了贞观之治,但毕竟他做过逼父、弑兄、诛弟、杀侄、夺娣(弟媳)、霸嫂(族嫂)的事儿。
如此过分,突然给死刑犯这么厚道,这不是沽名钓誉是什么?
我认为,从逻辑上来说,这个推断并没毛病,他连自己的老爸、还有亲兄弟、亲侄子都如此凶狠对待,怎么对万恶不赦的死囚反而是菩萨心肠,而这些死囚们竟也成为一诺千金的君子中的君子,主动前来受死呢?这也太不科学了,从这方面来看,怎么看这个君子协定都有猫腻,都是套路。
也许您会说,李世民之所以这么厚道,欧阳修的意思,应该就是李世民为了登上皇位太过分,需要弄点“道德”政绩来改变人设吧!问题是要改变人设,重塑形象,为什么还要等六年呢?这种补救、改变、重塑说什么也是越早越好啊!
也许您会说,李世民有可能经过六年了,才良心发现了,通过赦免死囚来表示自己对兄弟父亲的悖逆吧。
这种说法,也说不过去。因为李世民直到十年后,才追封他的哥哥为太子,追封弟弟李元吉为巢王。也就是说,直到纵囚案过去十年后,李世民的哥哥和弟弟才“官复原职”得到一定的平反。
说真的,欧阳修的“阴谋论”也真是误会李世民了。那么,李世民为什么要来这出,皇帝与死囚的君子协定呢?
其实,也是为了补救,但并不是为兄弟补救,而是为自己当初冲动的惩罚!可他这补救后来证明却是完全失败的!
最后,还是大理寺卿帮着唐太宗解决了这个老大难,这就是专业!
您知道吗?两年前(630年),大唐死囚只有29人。如果我们按632年290人来算,那么就是两年增加了10倍!如果按390人来算,那就是增长了13倍之多。
为什么短短两年,死囚有那么多?还是不是唐太宗干涉司法的后遗症?
唐太宗干涉史官,他的起居注丧失了监督作用,成为了颂扬注。李世民干涉司法,一下子导致了死囚十倍乃至十几倍的增长。究其原因,631年唐太宗杀错了一个人,这个人叫张蕴古。
张蕴古是个学霸,人也正直、聪明,他见唐太宗一即位就重用魏征,魏征直言犯上很吃香。就奋笔疾书上书六百字,名曰《大宝箴》。
李世民一看这箴言,喜不自胜,觉得是个人才,就根据他的司法特长,直接提拔为大理寺丞。
631年河内(豫北)有个叫李好德的间歇性疯子,神神经经,胡言乱语,有些话还都是大逆不道。这事闹得很大,李世民很生气,后果非常严重。
唐太宗下旨让大理寺丞张蕴古专抓这事,结果他建议李世民把这人给放了。理由是,这人是精神病,而精神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士,可以免除处罚。
李世民欣然同意,谁会和一个精神病一般见识。谁知道,这老张犯了一个低级错误。两人都是河南老乡,他到监狱先给老李下了盘棋,然后就告诉他——兄弟你马上要回家了。
这事被御史权万纪给发现了,纪律性很强的老权,一个小报告上去了,李世民就把张蕴古给杀了。万纪是这样说的,老张这货和李好德的亲哥是好朋友,李好德的哥哥叫李好厚,李好厚是相州刺史。
相州,就是安阳,宋朝的岳飞也是安阳的,张蕴古就这样被李世民杀了。当然,那个神经病(其实是精神病)也被杀了。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所恶,下亦必甚焉!
从631年开始,大唐的法官就本着宁可多杀多人也不能放过一个的规则办事。毕竟,谁会跟自己的脑袋过不去呢?谁都不想做张蕴古第二呀!
李世民,这就尴尬了,皇帝虽自己杀错张蕴古,但又对房玄龄说,你们当时咋没一个人劝我。连魏征都没说,其他人自然也不敢说。可这样将错就错害得大唐的子民好苦啊!
公等食人之禄,须忧人之忧,事无巨细,咸当留意。今不问则不言,见事都不谏诤,何所辅弼?如蕴古身为法官,与囚博戏,漏泄朕言,此亦罪状甚重。若据常律,未至极刑。朕当时盛怒,即令处置。公等竟无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决之,岂是道理——《贞观政要》
李世民除了埋怨,还想了个招。一是落实三覆奏,二是把三覆奏升级为五覆奏。
什么意思呢?就是决定执行死刑。由相关部门,要向皇帝上奏三回甚至五回,每次皇帝都批准了,确定没有冤情才执行死刑。
可即使这样李世民,效果还是不太好,李世民才想了这么一个跟死囚君子约定的小妙招。李世民想着法官们能明白自己的苦心,从而不让大唐的司法剑走偏锋。
可法官们似乎不太买账,因为万一揣摩错了,自己不仅政治生命终结,就是生理生命也得over。除非老张能平反,除非法条能修改,毕竟法官们也是依法办事嘛!
当然,纵囚还是治标了,死囚数量降低了。然而,五年后(637年)唐太宗感叹“近来法网稍密”并就此咨询了法律专家大理卿刘德威。刘德威看出唐太宗的诚意,这个老司法一语中的,直接点出了根本所在。
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失入则无辜,失出则便获大罪,所由吏皆深文。(《旧唐书》刑法志)
意思是,按照规定过失重判(失入)对法官处理要重,过失轻判(失出)对法官的处理要轻。老张的事一闹,大家明白重判没事,轻判倒大霉,人都是自私的,他们也只能严刑峻法。只要您一句话,依法办事,尤其是特别强调“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的规定,就能彻底解决死囚太多,冤枉太多的痼疾!
李世民为他点赞,立即执行,于是大唐的司法又走上的正常化!而欧阳修似乎也回避了这些,苛责说唐太宗是沽名钓誉。看来,唐太宗的心,只有我最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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