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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湄洲日报
暖心调解 唤醒亲情
——荔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化解赡养纠纷
荔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巡回法庭,深入村居就地办案,方便群众。图为法官会同村干部,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化解矛盾促和谐。
近段时间,荔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两起赡养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暖心调解,唤醒子女亲情,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案例一:打拼家业为子留,年老多病子不养。一对夫妻现年近七旬,生育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早年夫妻俩外出打拼,攒下一定家业,后二老通过分家析产将所有家产赠予两个儿子。现二老年事已高,没有收入来源,还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时常住院治疗,需要子女赡养。因二老的女儿已外嫁,且经常照顾老人,故二老自愿放弃对女儿支付赡养费的请求。二老的两个儿子均在外地工作,未曾尽到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将两个儿子诉至荔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两个儿子承担医疗费,并定期支付赡养费。考虑到二老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荔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村居,与老人、老人的两个儿子、老人住所地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分别取得联系,深入了解该夫妻与儿子赡养纠纷的根源问题。通过走访调查,经办法官了解到,老人的次子对赡养老人的义务并无异议,只是认为自己的哥哥近十年来均未赡养父母,产生不平衡心理,故想借此诉讼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而长子长期未赡养老人,系因其年少就被迫辍学以及分家不均等而心存芥蒂,不愿与父母沟通来往。解铃还须系铃人。经办法官在了解该赡养纠纷症结后,来到老人所在村,就地办案。经办法官以维护家庭和谐为基本原则,联合村干部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与其长子交流谈心,并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另一方面与两位老人聊家常,引导老人改善与子女的相处方式,换位思考,体谅子女的难处。最终,两位老人与自己的儿子们达成和解,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家人多年来的心结得到了纾解。
案例二:兄弟分家积怨深,老人重病无人理。老太太年近七旬,与丈夫生育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丈夫于今年初罹患癌症去世,现老太太也被诊断出癌症晚期,患病卧床,失去自理能力。老人的两个儿子早年分家时曾签订《赡养老人协议》,约定兄弟俩轮流赡养老人并每月给付赡养费等内容,双方按协议履行至2022年6月,后因兄弟俩对分家方案存在争议,长子以老人过于偏心次子为由,停止向老人支付赡养费,并拒绝让老人到其家里居住。荔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办法官来到老人住所地所在村委会,了解到两兄弟确实因分家矛盾积怨较深,且老人目前重病缠身急需照料。经办法官研判后,认为赡养纠纷具有特殊性,只有多做双方的教育感化工作,从根源上修复亲情,才能将老人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此,经办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对该案开展调解。法庭上,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及诉求,以“拉家常”的柔和方式,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从道德伦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两个儿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老人的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不应该因兄弟间的矛盾让老人不能安度晚年,主动提出按原赡养协议补齐尚欠的抚养费,并接老人回家亲自照顾。至此,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母子亲情得到了修复。
法官表示,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充分自主分配权,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上述案例中,一些子女以财产分配不公,父母偏心等为由,借此不赡养父母的行为是有违法律规定的。巡回法庭离人民群众的矛盾纷争更近、离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更近。巡回法庭的设立,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使纠纷能够就地、尽快解决,便利了地方群众诉讼,提高当事人的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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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21 09: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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