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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上饶日报
本报讯 邵伟俊 记者贺巍报道:“我们是弋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给您送执行款来了。”近日,弋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为年逾八旬的申请执行人方某、毕某夫妻二人顺利拿到了赡养费。
八旬老人方某与老伴毕某育有两儿三女,夫妻二人常年跟随小儿子生活。因其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方某夫妻向弋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五个子女支付赡养费。判决生效后,长子方某某依旧不愿主动向老人支付赡养费,老人甚是寒心,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事关民生的大事。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该案件进行研判分析,考虑到赡养纠纷执行案件的特殊性,法官认为不能简单地强硬执行,而应尽最大可能修复亲情,切实保障老人权益,使其能够安享晚年。承办法官一方面迅速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向其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讲明不赡养老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多次从情理方面,耐心对被执行人加以劝导,在情感道德上进行感化。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方某某将执行款送至法院,并书面承诺以后会每月按时将赡养费存入老人的银行账户。考虑到老人身体不便等多方面原因,承办法官驱车来到方某家中,将赡养费交到方某夫妻二人手中,同时嘱托老人在与子女的相处中也要互相理解、互相体谅。老人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应尽的法律义务,拒不赡养老人不仅为道德所不容,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近年来,弋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三养”案件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涉民生权益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与使命,为打造和谐、稳定、平安的社会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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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1 1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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