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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武汉江汉区香港路与三眼桥北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拆迁纠纷。
李女士在香江新村的房子正好位于武汉地铁6号线上,为修建地铁,政府决定给予李女士1500多万元的赔偿。
照说赔偿1500多万元对普通人来说已是天价,但李女士却觉得自己亏了,一直没有签字。
3年后政府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依法拆除时,李女士面对媒体义正辞严地说道:“我不是钉子户,我不能说,我只能让大家去评判,这个事情是谁造成的。”
商铺拆迁
2013年10月,法律出身的李女士得知了一个消息,自家房子要拆迁了。
多数人听到这消息自然都是高兴,但李女士却觉得太倒霉了。
“我担心接下来我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面对采访,李女士一脸忧愁的说道。
李女士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忧,是因为她有的是一套商铺,而非普通住房。
这套商铺位于武汉江汉区香港路的繁华地带,是一栋7层高楼房的底层商铺,共计287平方米,在拆迁时正租给一家银行,每年的租金有63万元。
相较于普通住宅,一个繁华道路上的商铺自然牵扯的利益更多,李女士有所担心也算正常。
“一铺养三代的说法大家都知道,不但是养老,还是养一家人呢,我上有老,下有小的。”
对李女士而言,这套2001年花110万购买的商铺不只是一家铺子,还是自己的身家性命,牵扯到自家孩子的未来。
原来,李女士与其丈夫都是工薪阶层,当时孩子在国外读书,全部费用都是靠这家商铺租金维持,所以李女士一点也不希望这家铺子被拆掉。
李女士很疑惑,这房子就建了15年,怎么就要拆迁了呢?
对此,江汉区政府给出了答案——这要修地铁了。而李女士房屋所在的香江新村是地铁规划路线里最为便民,成本也最低的线路。
知晓自家房子地处要地后,李女士倒是通情达理:“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作为市民,积极地支持,积极地配合。”
但当政府部门把赔偿合同拿过来时,李女士却不愿意签字了。
一问缘由,李女士吐露了原因——她不认可政府给予的赔偿金额。
周边房屋价格都因地铁都水涨船高了,但自家的却要被拆了,所以李女士希望政府能给予更高的补偿。
李女士的期望金额与政府的赔偿金额起了矛盾。
足足有1500万的差额。
政府这边给出的赔偿报价是15088407元,合计下来五万多一平,按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但李女士一点也不满意。
谈到赔偿价格,李女士面色一苦:“当时我就懵了,我说这个价格哪来的啊。”
李女士在一番打听后得知,距离自己铺面700米左右,一个已经完成的商业项目在两年前其成交价就是7万8一平,相邻马路对面也有一个铺子,之前卖的时候价格达到了十万一平。
这两间铺子的价格明显高于了政府给予的5万多一平的赔偿,所以根据周边的售价,李女士认为政府给予的赔偿金不符合市场应有的价格。
得知周边铺面售价后,李女士向政府提出了诉求,按照近期10万一平的价格来算,再加上原来的装修费和租金等损失,政府需要赔偿3000万才算合理。
政府代表人直接拒绝,根据他们请来的评估机构的计算,这商铺价格就该是最初的报价1500多万元。
江汉区人民政府代表人鲍明辉告诉记者,李女士所在这栋楼一共有97户人家与3家商铺,政府请来的评估机构挨家挨户对其进行了价格评估,但这个评估并非按售价来算,而是按租金收益来算。
“按她最近几年最高的一个租金收益60万来计算,以25年这样的一个收益。”
鲍明辉不但解释了租金收益的计算方法,也给出了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的商业门面的使用期是40年,现在李女士已经使用了15年,还剩25年的使用期间。
他们给予的赔偿就是按照这个剩余使用年限进行计算的,算下来就该赔1500多万元。
价格争议
李女士并不满意政府这边的说法。
李女士眉头一挑,声音立马提了几个调:“评估机构对房产的计算方法有很多方式,按租金计算是其中不常用的,按房屋售价计算才是最为常见的,为什么区政府不这样做?”
鲍明辉连忙上前安抚,给出了解释:“因为这个地方市场成交非常少。”
按照规定,评估房价至少得找到近期成交的3套类似房产的交易价格,这样才能计算出平均值,但李女士所在的地段却没有满足这个条件。
谈及商铺售卖,附近的房产中介倒觉得李女士的诉求挺合理的:“不缺钱都不会卖,除非他等着用的,老话说一铺旺三代,铺子租金什么一般都会越来越高,所以一般都不会卖,特别这种好地段。”
这个地段乃是繁华地带,房东向来都是只租不卖,讲究个细水长流,如李女士这般一租就租出十几年的房东很常见,所以近期压根没3套类似商铺售出。
鉴于这个事实,政府以李女士所举案列交易年代久远为由,拒绝以售价作为赔偿标准。
知晓评估机构为何选择不常见计算方式的原因后,李女士又提出了异议,“就算按租金来算,铺子租金计算年也应该是70年,而非40年。”
李女士还拿出了自家铺子的土地证。
在李女士给出的土地证上,在终止日期一行里写着2067年11月5日,现在15年过去了,那也应该剩下55年,所以她不理解政府为何按25年计算。
细看了一眼李女士的土地证,一旁的鲍明辉笑了笑:“这铺子是作为商业服务业在使用,但李女士土地证上写的用途是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鲍明辉的意思很简单,土地证上虽写了70年,但这70年可不是70年商业用地,而是住宅用地。
这就意味着,按照法律李女士的一楼商铺只能按40年的商业用地来计算,若是按住宅用地计算,哪怕年限更高,赔偿也只会更低。
至于为什么一楼商铺登记成了住宅用地,鲍明辉则解释道,这应该是当年登记不规范留下的错误。
对此,李女士还是提出了异议,不过这次的异议并非房价,而是程序。
李女士认为现在的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并不合法,有明显的偏向性。
区政府方面表示,他们的程序是绝对合法合规,公开公正的。
原来,政府最初提供了足有12家评估机构,然后由这栋楼的97户人家做出选择,最后55家都选择了目前这家武汉新大地房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所以他们的程序没有问题。
“如果我们政府来选,你可能会觉得有暗箱操作,但是这个结果是由97户住户来投票选择的,投票过程我们都有全程摄像,都是公开的 。”鲍明辉拿着一叠叠文件当面出示给了李女士。
正当鲍明辉以为此事算揭过时,一旁的李女士却并不理睬这一叠文件,说她没投上票,所以不认可这个结果。
既然政府表示投票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怎么李女士就说自己没投票呢?
在一番交流后,双方才知道了各自说法有差异的原因——公布方式。
在李女士的说法下,政府这边公告都是直接贴楼房外墙,她家不在附近,所以根本没看到通知,以至于错过了投票,所以她认为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虽说如此,但李女士毕竟是因为自己迟到错过了投票,所以政府方面的程序依旧是合理合法的。
李女士又重新找了家评估机构做了报告。
“别人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下来是九万三千多一平,用收益法,评估下来是8万8千多一平,也就是说把两个一平均,也是八万多接近9万的价格,这样算下来我商铺的价格应该是两千六百多万,再加上其他补偿,绝对超过三千万。”
对李女士评估的方法,政府并不认可。
“她这属于一个单方面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如果个人去评估就作数,那就完全乱套了,哪怕她没有投票,眼下这个公司也得到了大多数住户的认可,依旧是合理合法的。”
最终结果
政府在价格与程序上都做出解释后,李女士依旧不认可这个赔偿数额,并提出了新的方案。
“两种赔偿方案,一种就是货币,一种就是置换房子。”
在赔偿金额上双方无法谈拢,于是试图通过置换来解决问题。
对于李女士的新诉求,区政府方面给予理解与认可,于是在一家新建的保障房中给李女士找了两处商铺,价值一千二百万左右,另外加三百万现金作为补偿。
但当李女士去到现场看到商铺时,整个人的心都凉了。
“就是小区,别的地方都还有超市什么的配套,这里什么都没有,你说着能做生意吗?”
新商铺荒无人烟,与过去商铺的车水马龙完全没法比,因为心理落差过大,李女士依旧选择了拒绝。
在之后政府又找了几个地方,但是李女士都认为不行。
置换这个法子双方还是没有谈到一块去。
2014年1月,这栋规划里年前拆掉的楼房还剩两家没有签署协议,李女士就是其中一家。
当其他用户搬走后,挖掘机进场,只留下残破的底层商铺。
无论如何,想修地铁是绕不过李女士这里的。
“他们的大型盾构机去现场根本进不去,不光这个地方去不了,这个地方堵在了口子上,周围50米内都不能进行施工,本来计划是2014年年内完成拆迁,但因为这一户没拆,整个规划就耽搁了。”
就此,李女士成了钉子户。
之后政府也多次与李女士进行商谈,但双方始终没有达成共识。
区政府还给李女士算了笔账,如果她拿走这1500万,后面做做理财,每年的收益至少也是八十万比现在的房租还高,她应该知足。
但李女士依旧认为,不管收益如何,政府给出的这个价格就是不合理,她应该拿到3000万的补偿。
2015年4月14日,再度拖延一年后。
地铁修建负责人面色焦急,对着记者就是一通诉苦:“再拖下去这个站点就可能建不成,这意味着这整条线路就要延后开通。”
地铁6号线原本计划2016年底开通,但因李女士这事导致规划没有按时进行,如果再拖下去就很可能影响的不是李女士一家了。
为了让地铁如期进行,江汉区政府做了一个决定,向李女士下达了红头文件《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这意味着不管李女士是否同意,政府都要拆掉这个房子
对此,李女士的态度非常明确,她拒绝签收政府下达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也拒绝签收之前的评估报告,她认为只要不签字,这份评估报告就不能生效。
面对李女士的态度,政府早有准备,于是将这份通知贴在墙上作为通告,整个过程都拍了照。
“根据规定,如果联系不到本人,可以把报告送到家里或者单位,如果这些方法送达不了,还可以用张贴公告的方式送达。”
在当地居委会与公证机构的见证下,政府机构将通告贴在了李女士的商铺上,只要20天一过就算通告完成了。
“然后评估完后,你如果不服的话,她有两个10天,一个是10天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还可以申请房地产专家委员会做一个最后的审核与论证。”
在鲍明辉的解释中,这20天是给李女士复核的,但李女士知道这个消息时,早就超过了20天的界限。
这个做法让李女士火冒三丈,你不是张贴前还可以送家里,送单位吗?为什么没有做这些,就直接张贴了?
李女士立刻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了复议,不久后被驳回了。
李女士没有放弃,直接将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2015年10月8日,李女士向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武汉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江汉区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李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道:“作为原告获得合理补偿的一个重要证据,就是这个《分户评估报告部分》没有直接送到原告手中,直接剥夺了原告获得相关权利的途径与方法。”
此事引发了诸多风波,李女士也被许多人叫成了钉子户。
对于钉子户说法,李女士非常的不满。
“你为什么不早早把评估报告送给我,早早把这个《征收决定》下来,那么你给我一点维权的时间,根本不会拖到15年,更不会拖到16年,所以我不是钉子户,我只能让大家去评判,这个事情到底是谁造成的”
正当李女士准备与政府对簿公堂之际,意外发生了。
这场行政诉讼审理开始前,江汉区政府便以地铁工程关系重大公共利益为由,向法院提出对李女士的房子采取行政先予执行。
2016年2月2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事进行了评估。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因地铁项目确实关涉重大公共利益,且区政府征收补偿账户存有两个多亿的担保,足以赔偿之后拆迁事宜,于是法院同意了江汉区政府的请求,允许其先行将争议房屋进行拆除。
2016年3月17日,李女士目睹自家商铺被夷为平地。
看着被挖掘机铲平的商铺,李女士眼中泛出了泪花:“我知道有这一天的,我做好了为此牺牲的准备。”
拆迁完成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照常审理了李女士的诉讼案。
最后以“江汉区政府未将修正的分户评估报告依法送达或转交给上诉人,程序上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由,撤销所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同时撤销武汉市政府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李女士此案胜诉。
一审结束后,江汉区人民政府对此提出了上诉。
2016年7月8日,武汉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最后裁定。
根据相关法律,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一审判决,维持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行政复议决定的判决,并让上诉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负担二审受理费用50元。
2022年,武汉地铁6号线已经运营数载,方便了无数人的出行。
在这起公共利益与私人权利的博弈中,依法行事是李女士与政府共同的追求。
无论是政府的提前拆迁,还是李女士的民告官,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的。
有人或许认为李女士太固执,但在法律的范围争取自身的利益,依旧是值得理解的。
信息来源:
江西卫视传奇故事栏目《我不想当“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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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3-30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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