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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11月10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发布了规范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的提醒告知书。连日来,贵阳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农贸市场、超市、生鲜肉专卖店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宣传提醒,并督促整改。
在《办法》实施首日,禁令落地情况如何?记者探访了贵阳市多个农贸市场、便民菜场以及街边摊点,现场了解商家灯具使用和更换情况。
生鲜回归“素颜”,消费者放心
12月1日上午,记者分别前往云岩区、观山湖区、花溪区等地走访调查。
在花溪区清溪阳光花园农贸市场、云岩区盈佳农贸市场、贵乌农贸市场、红边门农贸市场以及观山湖一小区生鲜店,记者看到,调整前后,以肉类档口的变化最为明显。以往走进肉铺区,鲜红的灯光十分晃眼,衬托得每一块肉类都色泽红润,但对于消费者来说,肉质好坏却不好判断。换回白光灯后,肉类的新鲜程度、肉质一览无余。
“我们市场管理人员提前通知了,大家对这个事也都比较配合,都陆陆续续更换了。”花溪区清溪阳光花园农贸市场一商户告诉记者。
红边门农贸市场的商户表示:“我们肉的品质本来就有保证,让消费者看得更清楚不仅对消费者好,真实地展示好产品对我们自己也是有好处的。”
在观山湖一生鲜店,记者进店时发现猪肉案板上还挂着紫红色的生鲜灯。当记者询问是否知道当天开始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后,店主表示知道,并且立即从身后柜台里取出提前购买的普通照明灯。店主表示,早上太忙一直没有时间换,前不久她在网上看到禁止使用生鲜灯的规定后就提前准备好了普通照明灯准备替换。“生鲜灯分两种,一种是为了打色,让肉质看上去鲜红鲜嫩,一种是她们使用的这种,是为了提亮照明,避免在切肉的时候因为采光问题切到手。” 魏女士告诉记者,对于他们来说,诚信经营才是对顾客的负责。
对于消费者来说,换回白灯光后,商品交易才具有公平性。
“用这种正常的灯就挺好,直接可以看到肉真实的样子,放心。”在云岩区盈佳农贸市场,市民张先生每两天都要采购生鲜肉类,他告诉记者,以前的灯照射得红一块紫一块,案板上的肉要拿到外面去才能看清“真面目”,“现在换灯后,买东西眼睛也舒服,心里也舒服,特别是对我们老年消费者来说更放心了。”
流动摊贩、熟食店等,仍有人打“擦边球”
走访中记者发现,大型农贸市场和有统一管理方的生鲜摊位,灯具都已更换完毕。但在一些独立生鲜店和流动摊位,生鲜灯却依然在使用,“观望”成了他们的关键词。
在观山湖区和花溪区,一些小区的生鲜店还在使用生鲜灯,虽然在记者的提醒下都表示会立即更换,但这些店面却保留着白光灯和生鲜灯两种灯型,以便随时切换。
“大家都用这种好看的灯,如果自家选择自然灯光‘卖相’不好还可能会影响销售。”花溪区一流动肉类摊点店主告诉记者,不少已经更换的商户仍有这样的“公平性”顾虑。
除了为“公平性”考虑,还有的流动摊点表示是不知道购买哪一类灯具导致没有更换。同位于花溪区一小区内未换白光灯的肉类摊位店主表示:“我不确定啥样的灯才是符合规定,所以想等过两天确定了标准再更换,换下来也要花钱,还是稳妥一些别买错了。”
“不确定换什么样的灯”这句话成了很多生鲜铺打“擦边球”的话术。
与云岩区盈佳农贸市场统一的“白盖白灯”不同,相距不足800米的贵乌农贸市场里,大多数肉铺商户使用的是“红盖白灯”或“红盖黄灯”,还有的则是将店铺里全装饰成红色,记者发现,与正常灯光相比,这类灯光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影响消费者视觉感官。
记者还发现,水果流动摊也是生鲜灯的“重灾区”,而且一些水果流动摊贩对生鲜灯禁用并不知情,且由于流动摊位对灯光移动电源、便携性有更多要求,商户在选购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记者在采访交流中告知《办法》已经施行后,使用“生鲜灯”的流动摊贩经营者表示会尽快购买更换。
贵阳人喜欢吃卤味,尤其喜欢吃卤肉,而卤肉铺使用生鲜灯是很常见的,对于这次《办法》实施,不少卤肉铺店主则表示,卤肉属于熟食,不属于生鲜类,不用更换。但很多消费者却不这么认为。
“我认为卤肉铺也应该使用正常灯光,我就看到过一块猪头肉在店铺里摆放了四五天后,在生鲜灯的照射下色泽看起来依然很诱人,有点属于‘欺诈’销售了。”经常购买卤肉的王先生表示,卤肉店的肉品质量本来就比生肉难辨,更应该禁止生鲜灯使用。
有关部门回复,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个别固定店铺、移动摊贩使用生鲜灯该怎么管理?“红盖黄灯”是否属于违规打“擦边球”?卤肉店铺是否在生鲜灯管制内?
当天上午,记者将以上问题反映给花溪区市场监管局,并在下午得到了工作人员电话回复。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继续深入辖区,全面排查个别固定店铺、移动摊贩销售使用“生鲜灯”问题,引导销售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发现使用的照明设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会立即进行整改,不留“问题角落”,并欢迎消费者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将按照《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严格依法处理,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放心消费、安全食用。
对于“红盖黄灯”等“擦边球”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使用灯具还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要求,但会根据实际研究是否会采用统一规范标准。
对于卤肉店铺使用生鲜灯问题,该局工作人员则回复:暂时还未将卤肉等熟食店纳入生鲜灯管治范围,重点是针对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后期可能会将熟食店纳入生鲜灯管治范围,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对于记者走访发现的几个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肉铺,该工作人员表示,区市场监管局已立即前往依法处理。当天下午,记者再次回访时,几个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店铺已将灯具更换成白光灯或黄光灯。
记者提醒:尽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开始施行,但仍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禁令的有效执行。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警惕,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凯 徐颖
编辑 钟齐
二审 孟剑飞
三审 赵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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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02 0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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