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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沧州日报
我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调整
阿尔茨海默病等11类慢性病被纳入
本报讯(记者韩学敏)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进行调整,阿尔茨海默病等11类慢性病被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
这11类慢性病为:阿尔茨海默病、银屑病、多发性硬化、系统性硬皮病(含系统性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消化性溃疡(含消化性溃疡/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脊柱关节炎(含强直性脊柱炎/脊柱关节炎),炎症性肠病(含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心律失常(含心律失常/心房颤动/慢性心房颤动/心房扑动),颅内/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脑瘫、紫癜(含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限定人群)。从2023年1月1日起,这些疾病纳入我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认定标准。
参保患者可注册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提交后携带纸质资料到所选定的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进行核验,经评审医师初审、复审通过后,从认定之日起,按规定享受本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将阿尔兹海默症等纳入我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是根据本市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纳入”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决定的,旨在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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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4 11: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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