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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青岛日报
以案说法
巧调解 定分争 减诉累
市南法院妥善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近日,市南法院民一庭曹恩华团队妥善化解一起邻里纠纷,当事人当庭履行完毕,达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原告查某与被告宋某系上下楼邻居关系,双方因漏水损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查某诉至市南法院。办案法官曹恩华立即向被告宋某送达开庭传票,但宋某既不开门接收现场送达材料,也不接收邮寄送达材料。几经辗转,曹恩华通过E送达系统向被告的女儿发送了开庭信息,希望其女儿转告被告按时到庭应诉。
开庭当日,被告女儿来到法院,称被告宋某已经去世,且提供了宋某去世的相关证据材料。在交谈中,曹恩华发现被告女儿有解决本案争议的想法,遂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曹恩华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原告就赔偿金额做出让步,被告女儿当庭将赔偿款支付给了原告。至此,本案纠纷得到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按照法律规定,被告去世后,原告应起诉被告的所有继承人追索赔偿款。本案中,被告宋某有多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早于被告去世,该子女的继承人也要被追加为被告。面对这一复杂情况,仅核实每个被告的身份信息就需要原告付出很大精力,诉讼成本也将大幅增加。对于法院来说,通知多个被告参加诉讼也会大大提升送达难度。因此,调解无疑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既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以“如我在诉”为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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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17 08: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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