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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南京法院去年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2件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116次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5月29日上午,南京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南京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家庭教育指导情况白皮书》并介绍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3年,南京全市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2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116次,其中委托其他机构、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15次,与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1次。截至2023年12月,全市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24家,实现家庭教育指导站在各基层法院全域覆盖。此外,自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南京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701件,其中,发出保护令438件,裁定驳回95件,申请人主动撤回165件,按撤回申请处理3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比率为62.48%。
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全市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如浦口区法院、江宁开发区法院、江北新区法院或通过网络平台或制作专题片或开设线下家长课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此外,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特定家庭的特定问题,在办案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据了解,在案件审理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法院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目前全市法院虽均开展了此项工作,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今后,全市法院将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发现可能存在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应当融合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现监护人严重失当的,及时依法启动监护人撤销或变更程序,并适时、视情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临时监护等社会保障。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方面,全市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为在家事案件审判中保护相对弱势一方,南京全市法院建立了多项相关工作机制。南京市中院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共同制定《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执行的实施细则(试行)》。秦淮区法院在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联合九家单位成立全国首家“家事诉讼危机干预中心”。溧水区法院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此外,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对于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具有积极意义。如玄武区法院、鼓楼区法院、高淳区法院均有相应化解纠纷工作机制。2023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典型家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61.90%,高于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
据了解,绝大多数被申请人在法院作出保护禁令后能够自觉遵守,未申请复议,不再实施家暴行为,申请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也较少。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申请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5件(含3件于2022年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于2023年提出执行申请),其中3件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或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1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件由法院强制执行。
下一步,南京市中院将推动全市法院学习推广,由点及面,构建常态化、多部门联动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此外,拟在全市推行反家庭暴力提示书工作机制,告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性及加害人的法律责任,并提示如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可向有关部门求助,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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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30 09: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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