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作为中国古代诏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罪己诏是历代帝王向上天表达忏悔、向民间传递改革图新信号的重要工具。
君王罪己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并且被历代君主所使用,最终演变成为一种专门的诏书。
中国古代君主中很早就出现“罪己”的意识,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贾谊所撰《新书》中有记载:“帝尧曰:‘吾存心于先古,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故一民或饥,曰此我饥之也,一民或寒,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曰此我陷之也。’”尧为百姓的饥寒或不幸遭遇而痛心,认为是由自己造成的。
《论语·尧曰》中也有转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尧作为中国古代最为受人称道的帝王,后世对其勤政爱民的记载大加宣扬,此处便是一例。
看到百姓生活困苦,饥寒交迫,政事不修,他倍感自责,将这一切的罪过都归结于自己的身上。
这里尧所说的“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经常出现在后世皇帝颁布的罪己诏当中,是非常典型的“罪己”表述。
后来又有著名的禹汤罪己,大禹即位后,有一次看见犯罪之人,他伤心地哭了起来,左右侍臣问禹为何哭泣,禹曰:“尧舜之时,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今予为君,而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生活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禹见民心涣散,他为自己没有成为一个合格的首领而深感内疚,并责备自己。
商汤灭夏后,汤为了安抚民心,巩固统治,因而布告天下,史称《汤诰》:“尔有善,朕弗敢蔽;罪当朕躬,弗敢自赦,惟简上帝之心。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在这里商汤深刻思考了自己作为帝王的责任,他应该独自承担天灾人祸。
又有《吕氏春秋·顺民篇》记载,商朝连年干旱,农作物歉收,汤亲自在山林祈祷,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负责宗教祭祀的大臣说,应该用人作为祭品,向上帝祈求雨水。
于是汤剪掉自己的头发,以身体为祭品,,向上帝求雨,人们非常高兴,甘露从天而降。“禹汤罪己”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受到后世的高度的评价,而禹和汤也被视为贤明君主的典范。
《尚书·秦誓》是现存的史料文献中最早见诸文字的罪己“诏”,秦穆公利令智昏,在杞子的错误建议下,命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三人为将派军远途偷袭郑国。赛叔极力谏阻,认为劳师远袭,必败无疑。穆公不听,结果果然大败郑军,并且在归途中被晋军偷袭,秦军全军覆没。《秦誓》就是秦穆公为总结这次失败的教训而作,“邦之机隍,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
秦穆公承认国家的危难,在于君主用人不当;国家的安宁,也有赖于君主任用贤人。
反映出他出于对国家的责任感而真诚地承认错误行为,既是为了激励臣民,也是为了鼓励自己。以后秦穆公励精图治,整军精武,遂霸西戎。
不过,“诏书”一词在先秦时期并不存在,虽然秦穆公的《秦誓》有文字可以考证,但它只能说是君主的认罪书。
因为在周代,诏书原只是一种训诫勉励的文书,君臣上下都可以用“诏”字,直到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后,自称“皇帝”,并且改“命”为“制”,改“令”为“诏”,这样的称谓改变使从此之后皇帝发布的文书一概被称为“诏书”。
所以皇帝因罪己责躬而发布的文告,也被定名为“罪己诏”。
从以上内容来看,君主的“罪己”意识在先秦时期就已逐渐出现,学界关于其产生的原因,有以下讨论。
首先是张绪穗的《试论罪己诏》,他文章中这样认为:“帝王下罪己诏,是宗法关系为纽带的中国古代社会的产物,是氏族公社后期父权家长制的遗风。作为天下家长的君主,其“罪己”意识是为了履行职责、修饰自身形象而主动产生的,为的是能起到风范表率的作用。”
在査庆、庞礦的《〈老子〉“受国之垢”、“受国不祥”原义》一文中,他们认为“罪己”意识是被动产生的,这与原始社会首领继承职位和风俗有关,“在原始初民的观念中,他们认为最高首领就应该负最大责任,原始初民认为首领维系着宇宙的平衡,如果有灾难等发生,初民便归咎于他的失职,并惩治他。
因此,发生天灾,君主罪己,并自我惩罚就是因为他没能履行好其调和阴阳、维系宇宙平衡的职责”。
到了西汉时期,出现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罪己诏,这是汉文帝于公元前178年因一月内两次出现日食而颁布的。
这份诏书一开始就把灾难归咎于自己,随后采取了各种措施来补救之前的错误行为。
具体措施包括任命有德之人,减少税收和徭役,以及废除兵役。除自责外,还表现出了虚心纳谏的姿态。
从汉朝开始的罪己诏基本遵循这种模式,大同而小异。
“罪己诏的行文前后因袭,无甚特色,也许在最初的确有戒惧思想,但越到后期,也许罪己诏早已成为一种形式”。不过,两汉时期灾异思想盛行,成为汉代君主治国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汉代罪己诏确实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清代学者赵翼认为“汉诏多惧词”。
君主不断反思,并在大臣们的监督和告诫下,君主终究不敢太过暴虐。
所以赵翼认为“两汉之衰,但有庸主而无暴君”。
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是两汉时期最有名的罪己诏,也是后世帝下诏的范本。
回顾《轮台罪己诏》颁布的原因,是由于汉武帝晚年深悔往年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的治理模式。
公元前89年,桑弘羊等人上奏,要求派兵到轮台西部地区开垦边境,但武帝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决定“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
诏书颁布后,汉武帝改变了早期的征战模式,转向农业生产,使人民安居乐业,避免了重大动乱,为“昭宣中兴”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司马光对此评价说:“(汉武帝)异于秦始皇无几矣”,而因为轮台诏,才“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可以看出汉武帝颁布罪己诏的行为得到了后世史家的赞扬。
董仲舒曾说:“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戚”,董仲舒对“灾”“异”现象的政治分析,建构了自然之灾与政治之厄的内在逻辑。
“灾异之本”在于“国家之失”,而“国家之失”主要在于君主之失。
由此可见,西汉时期出现罪己诏,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汉代天人感应、阴阳灾异观念的盛行,并且在其作用下,“罪己”逐渐成为公认的为君之道。
这种君道理论对最高统治者的治理能力和政治人格产生了重大影响。
魏晋南北朝时的各代皇帝,继承了汉代“天人感应”的学说,在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帝王们无论贤明还是昏庸,都能在灾祸面前怀着敬畏之心,忏悔自己的罪过,下诏罪己。
例如西晋武帝在太康七年因屡发灾害下诏说:“比年灾异屡发,日蚀三朝,地震山崩,邦之不善,实在朕躬。公卿大臣各上封事,极言其故,勿有所讳。”面对山崩地裂的自然灾害和日蚀异相,晋武帝切责规己,请求大臣向自己谏言。
东晋元帝也有相关的诏书,太兴元年元帝诏曰:“朕以寡德,纂承洪绪,上不能调和阴阳,下不能济育群生,灾异屡兴,咎徵仍见。壬子、乙卯,雷震暴雨,盖天灾谴戒,所以彰朕之不德也。群公卿士,其各上封事,具陈得失,无有所讳,将亲览焉。”由于太兴元年暴雨连绵,晋元帝同样鼓励大臣上书言事,以规己过。
北魏时期,孝文帝曾在太和十一年诏曰:“春旱至今,野无青草。上天致谴,实由匪德。百姓无辜,将罹饥馑,寤寐思求,罔知所益。公卿内外股肱之臣,谋猷所寄,其极言无隐,以救民瘼。”
又于太和十五年因旱灾罪己:“昔成汤遇旱,齐景逢灾,并不由祈山川而致雨,皆至诚发中,澍润千里。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今普天丧恃,幽显同哀神。若有灵犹应未忍安飨,何宜四气未周,便欲祀事。唯当考躬责己,以待天谴。”
北周时期,明帝因大雨霖诏曰:“而霖雨作沴,害麦伤苗……谅朕不德,苍生何咎。刑政所失,罔识厥由。公卿大夫士爰及牧守黎庶等,今宜各上封事,谠言极谏,罔有所讳。朕将览察,以答天谴。其遭水者,有司可时巡检,条列以闻。”周明帝眼见连续的暴雨引发水灾,农业受损,他不仅要求大臣和百姓都来规劝自己,而且安排专人详细排查受灾户口,体现了他务实的执政风格。
由此可见,罪己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非常流行,发布罪己诏书以回应天怒,成为统治者的共同想法。
从以上内容来看,在先秦时期君主就已经产生了“罪己”意识,到了汉代,罪己诏正式出现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汉代天人感应、阴阳灾异观念的盛行,并且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罪己”逐渐成为公认的为君之道之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罪己诏已经非常流行,颁布罪己诏以答天谴成为统治者普遍采用的统治手段。
作为天下之主,君主“罪己”是为了履行职责、修饰自身形象,从而起到表率作用,稳固国家统治。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5-01 21: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