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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皇帝剥夺生命还要千恩万谢,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这是一种赏赐,是一般人享受不到的特权,我们的目光不能光盯在“死”字上,而是要关注“赐”字。
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一个问题——什么叫赐死?
按照古代法律规定,只有司法机构才有权力以律剥夺一个人生命,这叫“死刑”,是刑罚中最严厉的一个等级。而“赐死”却是由皇帝发出的指令,不需要经过司法机构的认定,是独立于法律之外的另一种“死刑”。
也就是说,皇帝的“赐死”和司法机构的“死刑”是两条互不干涉的平行线,它们所依据的判例以及执行标准、方式都大相径庭。
为什么要有“赐死”制度
赐死制度源于君主的特权,夏商时期就存在,随着“刑不上大夫”特权思想的诞生,它逐渐被制度化了。
古代的刑罚很残酷,包括车裂、腰斩、杖杀、凌迟、镬烹、枭首、戮尸等等,罪犯要被公开处决,行刑时他们身着囚衣,被老百姓谩骂嘲笑,甚至臭鸡蛋伺候。如果胆子小一点,就会当场瘫软、痛哭流涕、黄金入裤,可谓丑态百出。
这对那些体面的贵族阶级来说是相当难以接受的事,于是便诞生了“法外开恩”的赐死制度,被行刑者不会被“公开展览”,可以洗漱打扮、饱餐一顿,还可以有足够的时间跟家人话别,寿衣、棺木都可以提前准备好,很从容,很体面。
赐死可以由皇帝独立发出,也可以在司法机构作出判决后由皇帝干预改判。一般针对谋逆、大不敬、淫秽后宫等重罪,后来逐渐被扩展,几乎没有什么限制。但它所针对的对象一定是贵族阶级,比如嫔妃、宗室子弟、贵戚、朝廷重臣,一般的官员和老百姓是“享受”不到的。
赐死的方式也很“温馨”,通常有赐毒酒、赐白绫、赐自刭。如果受刑者对自己下不去手,还可以申请VIP服务,有人免费帮忙。
一般被赐死的官员,皇帝会尽量保留他的某些待遇,并优待其家属。比如罪不及家人,甚至爵位还可以延续,即便罪行比较重,灭族可以改为流刑,等等。
如此优待,受刑者不谢恩还有人性吗?
不过,这种看起来很体贴的制度其实也存在明显的弊端,因为皇帝可以凭个人好恶做出决断,往往会产生冤情,或者出现判罚过重的情形。
事实上,这种情况很普遍,哪怕是那些明君圣主也会因为一时之怒而冤杀大臣。比如李世民,他至少冤杀过四位大臣,其中李君羡竟然因为乳名“五娘子”,被他怀疑是谶言中祸害大唐的“女主”而惨遭赐死。
相对于大理寺有严格的程序限制,赐死完全是皇帝独断,那么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为何竟然延续了几千年呢?“赐死”制度为何能延续
第一个原因当然是皇帝享有特权,并且需要用这个特权以达到震慑百官的效果。
皇帝是帝制时期唯一的特权人物,我们通常所说的“朝廷”,“朝”就是宰执班子为核心的外朝官僚机构,“廷”就是指以皇帝为核心的内廷机构,合称“朝廷”。
从这个称谓就可以知道,皇帝一人支撑帝国的一极,与外朝形成权力平衡。为了扩大皇权,皇帝们会利用身份优势,不断掏空外朝的权力基础,甚至成立独立于外朝、直接听命于皇帝的机构,比如汉武帝的司隶校尉、绣衣使者、中都官狱,以及越旨、斜封官等制度、措施等。
赐死制度就属于不受外朝节制的一种“法外制度”,大臣们可以不经审判就被赐死,没什么道理可讲。你要是违逆了皇帝,很可能就收到一杯“补酒”,能不怕吗?
第二个原因居然是大臣们的自觉配合,他们也需要“赐死”制度来给自己镀金。
皇帝特权是被公认的法则,是天命,大臣们为什么天天喊“国君死社稷,忠臣死王命”?就是这个意思,被皇帝赐死是天经地义。
如果大臣犯了罪被赐死,那是一种恩赐,是特别待遇,自然无话可说,可是如果被冤杀呢?那更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机会”。
这话听起来有点欠揍,但事实就是这样,它的逻辑是这样的:
什么样的皇帝会冤杀大臣?昏君啊。那好了,被昏君赐死的大臣是什么人?忠臣啊,以生命捍卫国家大义的忠臣!
所以,只要被皇帝冤杀,这样的大臣就一定会获得一个待遇,那就是名垂青史。
那些士大夫们哪个不想当忠臣?哪个不想名垂青史?这就是自古不乏铁骨汉的原因。这种情形在明朝尤为突出,有些大臣甚至主动撞枪口,摆出一副“有种你就杀了我”的架势挑衅皇帝。
《大明王朝1566》中有一个经典桥段,海瑞上万言书把嘉靖帝骂了个狗血喷头,嘉靖却不敢杀海瑞。他说:你想让朕杀了你,好成全你“忠臣”的美名,朕却落得个昏君的骂名,朕偏不成全你。
这个情节虽然是虚构的,但它完全符合历史现状。
所以,“赐死制度”就是周瑜打黄盖,两厢情愿,这就是它很不合理,但却能延续数千年的原因。
那么,如果遇上某些“不开面”的大臣,偏要跟皇帝过不去,拒不接受被赐死,会发生什么样的状况呢?我们讲一个故事举例。
不接受“赐死”有什么后果
汉哀帝时期有个丞相叫王嘉,此人就是个硬骨头,汉哀帝数次下旨要给董贤封侯,都遭到了王嘉的“封驳”(驳回皇帝的圣旨)。
董贤这个人创造了一个历史,这个小伙子20岁就被封侯,21岁就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司马、卫将军。
有一次匈奴使者到长安,见到胡子还没长齐的一把手董贤,着实被吓了一跳。汉哀帝得意洋洋地介绍说:我们大汉出人才,董贤就是最杰出的青年才俊。
董贤真的是“大才”吗?呵呵,说出来丢死人,这家伙就是汉哀帝的“小男友”,别无所长。
汉哀帝不爱红粉爱蓝颜,着了魔似的不断给董贤加官进爵。起先大臣们都忍了,反正满朝堂的官员们都习惯当缩头乌龟了,连孔子的后人孔光都学会了拍马屁。可是汉哀帝越搞越出格,竟然想要把大司马这么重要的官职授与董贤,甚至公开说将来要把皇位传给他,这太突破底线了!
为了阻止汉哀帝的疯狂,大臣郑宠被赐死,丞相王嘉又前赴后继,多次驳回了汉哀帝的圣旨,摆明了要死杠到底的决心。
汉哀帝一怒之下动用了特权,他下旨令王嘉“诣廷尉”。“诣廷尉”字面上的意思是“到廷尉报道”,就是抓捕入狱、接受审讯的委婉说法。
不过,西汉时期的“诣廷尉”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含义——赐死!
原来,西汉官场流行一个潜规则,但凡被皇帝下令“诣廷尉”的三公就必须自杀,以表示宁死不受辱。所以,汉哀帝让王嘉“诣廷尉”就是赐死。
跟以往一样,宦官传达完诏命后坐在台阶上静等。等什么?自然是等王嘉走流程,谢恩自杀呗。
王嘉的幕僚们哭着替他和好毒药,递给王嘉。王嘉却突然一把摔碎药碗:我身为三公,如果说我犯了罪就该押赴刑场,明正典刑。我是小儿小女吗?为何要喝药?
外面宦官脸都绿了:不上道呢?给脸还不要?没见过这样的呀。
王嘉豁出去了,你不是让我“诣廷尉”吗?那我就“诣廷尉”,看你怎么收拾!他穿戴整齐上了车,令人掀掉车盖,像得胜回朝的大将军,站在车上,在众人的目光中雄赳赳气扬扬地一路直奔廷尉狱。
汉哀帝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他被气疯了。于是王嘉倒了大霉,他被廷尉折腾得死去活来,体无完肤,却始终铁齿铜牙不认罪。
负责审讯的官员都被搞得没了智商,竟然弱弱地问了一句:“你说你没罪,那为什么把你抓进来?”
王嘉自知汉哀帝铁了心要自己死,于是开始绝食,二十天后他呕血而死。
这就是“不开面”的下场,皇帝的恩赐你不要,那就折磨死你,让你在刑具下痛不欲生、尊严尽失,让你的家属跟着受累。
汉哀帝是“弱鸡仔”,要是碰上朱棣这样的狠手,看着子孙刀下丧生、妻女沦为教司坊的伎女,哭都来不及啊。谢个恩,很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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