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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李德峰 张杨 魏文波
近年来,烟台市公安局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情报主导警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撬动科技赋能杠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由传统治理向事前预防现代治理模式转型。据统计,2023年,共排查各类隐患23.9万处,整改率达99.7%,其中重大隐患2685处,整改率达100%;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2019年分别下降34.75%、42.79%。
统筹推进
创新隐患治理机制
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一项社会工程、系统工程。烟台市公安局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通过构建“一盘棋”组织架构,实施保障工作机制,严格“蓝黄红”绩效考核,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在烟台市公安局的推动下,各市、区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10个职能部门派员合署办公,形成“党政主抓、公安牵头、部门共治、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覆盖市、区、镇、村四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网络。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治工作常态化运行,烟台市公安局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双路长”机制,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公安岗位责任,设立各级路长5957名,管辖路段9723.7公里,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有人干”。建立“双规范”机制,对照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以及《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联合多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明确34类显性隐患、40类隐性隐患排查方式、治理依据,确保“规范干”。建立“双到场”机制,高度重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亡人事故,属地政府领导和交管部门领导现场研究整改,定期调度推进,确保“重点干”。在此基础上,烟台市公安局还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四个考核体系,每月对各区、镇街、村居进行“蓝黄红”考核,连续三个月“红色”则被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先后约谈督办220余次。
形成“3+”工作法
创新隐患治理路径
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是公安机关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话语权的有力抓手。烟台市公安局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赋能管理,形成独具特色的“3+”工作法,即通过“专班+专家”,对事故进行筛查研判;通过“人工+智能”,对隐患全面高效排查;通过“事前+事中”,对事故进行超前预防、跟进整治。
“专班+专家”,筛查研判。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建事故研判专班,通过大数据排查事故高发“十镇百村”、608处事故多发农村平交路口及穿村过镇路段,将相关信息推送属地。同时,成立由交安办成员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4名专家组成的工作组,从源头、管理、环境等方面对事故高发原因进行深度分析,严肃问责不履职单位、人员,督促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一点一策”形成整改建议。2023年以来,开展8起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对3家企业刑事立案、4家企业行政处罚。
“人工+智能”,高效排查。利用传统的现场排查是发现道路重大隐患的基础性工作,烟台公安机关坚持下苦功夫、用笨办法、靠铁脚板,坚持“走到、查到、听到”,2021年以来先后出动检查组629个、巡查2万公里,排查道路隐患1667处。针对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导致的道路隐患找不全、找不准问题,借助和公安部交管局安全研究中心共同研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息排查系统”,通过人工智能,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前端采集相关数据,通过相关道路设计规范数字化模型,自动识别急弯险坡、视距不良、转弯半径小、开口不合理、标志标线缺失等几十种道路隐患,分级分类形成整改建议,实现信息高效采集、隐患自动识别、对策科学制定。
“事前+事中”,预防整治。2022年,《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烟台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出台,进一步明确了隐患类型认定、排查整改标准和部门职责分工。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此为契机,牵头推动,多部门分工负责,对视距不良、设施缺失等6类显性隐患进行了整改。同时,全市落地“道路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以推动“四好农村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为契机,全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重点监管
创新企业隐患整改机制
近年来,烟台市公安局压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以风险评价为抓手,由行业主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企业人、车、管理监管;公安机关加强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及驾驶员“四率”数据管理;部门联动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员、员工管理,全市高风险企业由137家降至28家,占比2.1%。
莱阳市胶东物流园是烟台重点打造覆盖全国的区域性综合物流中心,目前园区注册货运企业2992家、运输车辆20.16万辆、驾驶员35.1万名。园区主动承担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一方面,警企联动查隐患。园区公司将物流平台信息数据与莱阳市公安局智慧物流风险防控平台实时共享,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运输车辆状况、驾驶员状态、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等四方面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实时推送给物流平台。另一方面,分级管理治隐患。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风险等级对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相应“蓝黄红”分级管理,给予不同等级配货和运费结算权限。通过分级配货结算机制,督促备案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驾驶员守法出行,有效破解了道路运输途中监管难、经济杠杆调节难的问题。2023年以来,入驻平台货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5.9%。
烟台公安交警部门坚持“三个聚焦”:聚焦“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员、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严防重点人“带病”上岗。聚焦“车”,以“两客一危一货”为重点,督促企业加强车辆日常保养、维护更新;严把检验关,严厉整治大吨小标、改装改型,严防重点车“带病”上路。聚焦“路”,定期向企业通报道路风险隐患,指导科学规划运输路线。同时,烟台交通、公安部门联合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员和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全面履行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工作奖惩;企业管理层严格执行全岗位、全链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违反安全规定的一律重罚,运用经济杠杆、人文关爱等措施督促驾驶员绷紧交通安全弦,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通过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强化日常监管,以高风险企业为重点,找准隐患成因,上门指导,推动风险降级;对中低风险企业不放松,“一企一档”提前化解隐患,防止转化升级;将未列入监管平台的非营运客运企业等纳入视线,靠前管理,严防发生恶性事故。
科技赋能
创新违法治理手段
三轮车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极易引发恶性事故,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等发现难、查处难,是特别典型的重大隐患。为此,烟台市公安局牢固树立情报主导警务理念,依托科技手段构建“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勤务模式,通过科技创新进一步推动管理创新。
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问题,烟台市公安局总结出“四步工作法”:第一步是“三见面一建档”,走村入户要见人、见车、见村干部。两年来已为58.1万辆三轮车建档编号,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建档率达98.2%。第二步是通过研发车辆违法载人实时报警平台,整合村居视频监控资源,实现智能识别,违法秒级发现。第三步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实时推送违法信息,民警上路查、村干部电话劝、镇干部定期督,村干部熟练应用“农交安”微信小程序,对系统推送的三轮车违法载人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落实上门走访、“大喇叭”曝光、约谈教育等措施。截至目前,违法乘载三人以上三轮车重大隐患由高峰时每天6000余起降至500余起。第四步是“一考核三通报”,市、区、镇每月通报,层层传导责任,调动各级工作积极性。
针对疲劳驾驶的隐患,烟台公安机关研发了疲劳驾驶预警提示系统,实时获取全省高速公路卡口和22个省界ETC过车数据,筛选即将入境、行驶时间超过4小时车辆,并锁定相关车辆,通过声光、短信、现场警力开展警示提醒。2023年以来,共实时预警5.4万条、处罚2100余起。
针对酒驾醉驾这类交通安全顽疾,烟台公安机关联合纪委监委、组织部查处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酒驾违法,采取限时录入、限时核查、限时上报等铁腕措施,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以来,共查处酒驾2.1万起。针对酒驾醉驾处理周期长、容易二次酒驾问题,通过搭建行政、刑事“双速裁”体系,酒驾违法当场查、当场裁,第一时间消除重大隐患;危险驾驶立案、起诉、审判、执行实行“一站式”流转,审结时间由原来10个月缩短为两周以内,减少了重复犯罪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易肇事肇祸违法研判难、打击难的问题,烟台公安机关通过构建交警支队“面”、大队“线”、中队“点”的全警“3+3”研判网络,按照“支队主建主研、大队(中队)主战主防”思路,成立42名科级干部任“三长”、154名民警辅警担任专兼职研判员的专班。2023年前10个月,推送各类情报1100余期、违法隐患线索3.9万余条,“每月一清”“每月一仗”清理整治夜间高频出行车1.8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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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1-23 18: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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