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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园诗社在红楼梦中是个特殊的存在。它不是官方组织,不被领导层管辖,是大观园众姐妹们的精神乐园。
1.第一任社长:李纨
第三十七回,探春发了个帖子,邀请大观园里各院主人“竖词坛、开吟社”。大观园里住的都是富有才情的小姐公子,看了探春的帖子哪有不感兴趣的,一时间众人齐聚秋爽斋,讨论组建诗社之大计。
李纨也来了,进门笑道:“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掌坛。”理由是:“序齿我大,你们都要依我的主意。”
就是论资排辈,按年龄李纨最大。她又有在院子里“带着姐妹们念书、学规矩针线”的职责,所以这个自荐理由能站住脚,大家都没有异议。只探春开玩笑似的抱怨了一句:“好好的我起了个主意,反叫你们来管起我来了。”
由于大家热情饱满,诗社的第一期活动,当天就开展起来了。碰巧认了贾宝玉义父的贾芸,给宝玉送来两盆白海棠,助了大家的诗兴,诗社由此得名“海棠社”。
此时大家的兴致都很高,尤其是探春,一日都等不得:
“原系我起的意,我须得先做个东道主人方不负我这兴。”“明日不如今日,此刻就很好。”
2.第一期活动:朴素、高雅
探春开展的第一期活动,所用物料十分简单。
贾芸赶巧送来的两盆海棠花,探春提供的笔墨纸砚,几根梦甜香(计时用),另外还有一些茶水、酒果。
除贾芸送来的两盆花外,其他物料都是探春房里现成就有的,没有其他花费。
物料简单,诗情高涨。大家的注意力全都在作诗、品诗上,活动结束后仍意犹未尽。于是李纨发话:“从此后,我定于每月初二、十六这两日开社。”
可以说,贾探春的这期活动给诗社开了个好头。开诗社是给众人寄兴写情提供平台,不辜负四季景致,不湮没姐妹才情,是件极高雅的事情。
3.第二期活动:不正之风初现
可惜,诗社的第二期活动就出现了不正之风,诗社开始变味儿了。
这期活动由史湘云发起,她因没能参加第一期活动,就热切地想做东办一场诗会。可惜,找错了“军师”。
存着攀高枝儿请国公夫人喝下午茶心思的薛宝钗,暗戳戳地提高了诗社活动的规格:既开社,便要做东……你一个月通共那几串钱……你就都拿出来做这个东道也是不够,难道为这个家去要不成?
史湘云没参加第一期活动,不知道做诗社东道几乎不用花什么钱,给社员们准备些笔墨纸砚、茶水点心就足够了。不用请客吃东西,更不用请长辈们吃东西,长辈们并不在乎他们的诗社。
被薛宝钗一忽悠,诗社活动的规格被原地拔高,由喝茶吃点心提高至喝黄酒吃螃蟹了。
为巴结贾母,宝钗也是下了大本钱的。据二进荣国府的刘姥姥计算:“再搭上酒菜,一共到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稼人过一年了。”何其奢侈!
本来办诗社是个“雅事”,只谈诗词、不论经济。薛宝钗这么一折腾,“诗会”倒成了聚众吃喝的社交俗事了。
4.社长李纨趁机敛财
社长李纨不但没有阻止这股奢侈俗气的不正之风,反而借着这期活动的动静,大大地为自己敛财。
第二期活动后不久,李纨就带着宝玉和姐妹们去找王熙凤拉赞助了。被王熙凤一语道破:
“你们哄我,我也猜着了,那里是请我作监社御史,分明是叫我作个进钱的铜商……想出这个法子来,拉了我去,好和我要钱。可是这个主意?”
王熙凤嘲笑李纨抠门,整个荣国府女眷里,有一个算一个,除了贾母和两位太太,就属李纨的钱多。可这个富婆大嫂子,不舍得花自己的钱,变着法地找王熙凤要钱。
李纨不理会王熙凤的奚落,还笑话王熙凤只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又拿王熙凤吃醋打平儿的事岔开话题。
王熙凤被迫“投资”了五十两银子。这五十两银子自然落入了社长李纨的腰包。为什么我说这钱被李纨私吞了呢?咱们且看第三期诗社活动即可。
5.第三期活动:集资开社
第四十九回,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几位亲戚小姐来贾府做客,李纨提议开个诗社,大家一起作诗,也算给她们接风了。
既要开诗社,又要给小姐们接风,社里也有钱了。脑补:这期活动的规格,起码不会低于薛宝钗张罗的螃蟹宴吧。
结果社长李纨,却有意思得很。她出面做东道,却要让众人凑钱:“你们每人一两银子就够了,送到我这里来。”
贾府定例:姑娘一个月工资二两银子。李纨一开口就要了人半个月工资,还只是通知,并未提前商量。
新来的亲戚们不用给钱,迎春惜春请假,李纨收到了四两银子(宝、黛、探、钗)。收了大家的钱,李纨这期活动办得怎么样呢?
这期活动的“主菜”是烤鹿肉,规格远高螃蟹宴。不过鹿肉是贾母亲情赞助的,没花钱。除此之外,李纨也就准备了一些茶水点心,也几乎不用花钱。
那么请问:王熙凤赞助的五十两银子,社员们凑的四两银子,都去哪里了呢?
6.桃花社取代海棠社,林黛玉成为新社长
第三期活动之后,大家再不复当初建社时的高涨热情,无人再提起办诗社活动。
大家凑趣建诗社,是为了谈诗论文,高雅地玩儿。可一次活动就要玩儿进去半个月工资,除了宝玉黛玉这两个不缺钱的主,谁玩儿得起?
不是大家不喜欢开诗社,而是开不起。不是开诗社必须高消费,而是因为社长又扣又贪,不放弃这个敛财的巧宗。
直到第七十回,黛玉作了一首《桃花行》,又激起了大家开展诗社活动的热情,在李纨居住的稻香村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大家议定:明日乃三月初二日,就起社,便改“海棠社”为“桃花社”。林黛玉为社长,明日饭后齐集潇湘馆。
整个讨论过程都是在稻香村,当着李纨这个初代社长的面儿进行的,自始至终李纨没说一句话。
7.大家推举社长,为什么非黛玉莫属
大观园的年轻主子们个个冰雪聪明,有了李纨的前车之鉴,再选社长肯定要避开“贪”字。
林黛玉自进贾府起,从没跟“贪”沾上一丝一毫。反而为人大方,不仅对主子,对丫鬟婆子也舍得花钱。随手赏给佳慧几百钱,给薛家婆子赏打酒钱……
宝钗被排除在外。薛宝钗跟探春李纨一起管家的时候,暴露了行公权谋私利的短板。嘴上大公无私,却把肥差给了自己丫鬟莺儿的干妈。
探春也不合适,诗才比不上黛玉,还有亲妈赵姨娘这个不确定因素。宝玉不是个能管事的人,迎春、惜春本就是凑人数的……
所以,黛玉是诗社社长的最佳人选。
回过头来再看王熙凤和李纨的那番对话,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的人,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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