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2日8时25分,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区安全环保应急指挥中心智慧化工园区系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长期空置剧毒品仓库内,几名企业员工正在向仓库内搬运储存物料,根据AI智能预警模型设置,系统发出异常预警提示并自动截屏予以保存。收到预警信息后,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安排执法人员立即协同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企业在该仓库内存放了与之规定的剧毒化学品外,另储存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硼氢化钾,两种危险化学品存在储存禁忌,违反了《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第5.9条的规定,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查明该企业储存剧毒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标准,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执法人员出示的视频监控截图予以确认,并认可违规储存剧毒化学品的事实。
查办要点
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剧毒品专用仓库内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第5.9条“剧毒化学品、易燃气体、氧化性气体、急性毒性气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氯酸盐、 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溴素应分离储存”的规定,已构成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标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款“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的规定,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的裁量标准,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此案系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AI视频智能应用安全生产检查以来所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依托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环保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建立各种场景模型,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实时进行监管,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数量自系统投用至今大幅下降。同时,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派专人进驻指挥中心,对系统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视频截图保存证据的同时,根据不同的隐患类型及时奔赴现场查看核实,督促企业尽早整改。对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条件的,依法依规跟进立案处罚,同一问题隐患反复得不到有效落实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作出停产停业等处理决定。
典型意义
化工产业是绍兴市上虞区的传统支柱产业,在支撑全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经历了环境之痛、发展之忧、民生之怨,其安全生产、污染管控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据统计,全区现有化工生产企业108家。近年来,上虞区以“标准化、数字化、智慧化”为引领,积极打造安全环保应急指挥中心,特别是依托安全环保应急指挥中心系统中AI视频智能应用,着力提升事故防控和监管服务能力,降低区域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以来,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安全环保应急指挥中心AI视频智能应用累计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60余项,对化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立案8起,处罚金额35.1万元,有效促进全区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9-04 11: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