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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工作的韩雪,离职前的那段时间被HR这样“提醒”:不要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受理后,无论输赢都会在简历中留下痕迹,会被收录到某诚信联盟平台,严重影响接下来的求职和择业。《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劳动者确实因为劳动仲裁的经历,被企业拒绝。(8月19日 《工人日报》)
听说过各种就业歧视,老的有学历歧视、年龄歧视等,新的有性格测试不合格不录用、有“职场空窗期”不录用等。而劳动仲裁也成了求职污点,再一次刷新了大众对就业歧视的认知。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在遇到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情况时,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阻止。怎么明明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行为,到了求职时反而成了污点呢?
当申请劳动仲裁成了求职污点,这已不仅是就业歧视的问题,更是对法治的挑战。如果维护法律尊严的人反而受到歧视,这个社会该如何维护公平正义?
随着法治的进步和市场的进步,用人单位靠侵犯员工利益来增加利润的路子,不但越来越窄,甚至会被反噬。企业管理制度也是生产力,企业要想行稳致远,就必须依法制定管理制度,并让制度向善,用优秀的企业文化增加向心力凝聚力。比如,鼓励员工为企业“挑刺”,说不定在这些“挑刺”过程中,企业反而因此受益多多。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劳动仲裁记录是无法通过公开途径查询到的,而且劳动仲裁记录本身并不进入个人档案,可以说这也属于个人隐私。企业通过对前单位背调或第三方平台查询,获取求职者申请劳动仲裁的信息,相关各方都应该承担责任。对此,员工前单位和仲裁机构要做好保密工作。监管部门也要通过信用监管,对那些屡次因仲裁记录拒绝招聘的企业,依法予以警告或惩处。
总之,依法维权不是“污点”而是“亮点”,维权的员工无疑是单位的“啄木鸟”,有利于倒逼单位依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发展。(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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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8-19 2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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