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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吕梁日报
肩不换担 脚踏乡村振兴路
——吕梁市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吕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肩不换担,接续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脚踏有痕,牢牢抓住“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这条主线,兜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住监测“牛鼻子”,完善帮扶“政策包”,强化保障“要素链”,打好增收“组合拳”,让脱贫成果“成色”更足,乡村振兴“底色”更亮。
扛起政治责任重担
顶层设计乡村振兴蓝图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扛起政治责任重担,顶层、顶级设计乡村振兴蓝图。坚持四级书记抓巩固衔接和市县抓落实责任制,调整完善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落实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县市区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乡镇书记担任巩固衔接工作“总队长”,层层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巩固衔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道路前进。
领导小组下设18个工作专班,专班组长均由市级分管领导担任,专班牵头单位统筹协调,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推进工作落地落实、见质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双周调度、半月通报、预警提醒、限时督办等制度,建立防返贫监测预警、信息反馈直报、重点工作督办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部署开展连续3轮集中入户走访,排查整改问题,回应群众诉求,落实落细政策。
市人大、市政协包联督导6个重点帮扶县,主要领导一线指挥,强力推动6个重点帮扶县补短强弱、对标提升。组建2个暗访巡查组,对先行示范县和整体推进县常态化暗访巡查。
出台《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常态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明确细化了52个市直行业部门职责,采取日常督联、年中督联、年底督联、重点督联方式,推动工作开展。
市级对2个先行示范县和5个整体推进县开展大比拼活动,通过同台展示、实地核查、专班评价、日常监督方式,全面考核巩固衔接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吕梁市坚持把管好用好驻村帮扶干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全市1405支驻村(乡镇、安置区)工作队、4404名驻村干部在基层一线真蹲实驻、真帮实扶,推动巩固衔接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出台《吕梁市干部驻村帮扶考核管理办法(暂行)》,针对全市各级帮扶单位、县(市、区)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驻村(乡镇)工作队,驻村干部,驻县大队长7类对象,明确37个方面195项考核指标和24项得分项及21项扣分项,一体推动驻村责任落实。出台在巩固衔接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18条措施,提拔重用优秀驻村干部68人。
市县两级组建飞行检查暗访大队,形成95份问题督办函,直送县(市、区)委书记和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政策面试和闭卷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乡镇、村主干、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抽查考核。由市县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乡村振兴局局长和乡镇组织员组建考勤组,检点督促驻村干部在岗打卡、在岗履职,全市驻村干部即时出勤打卡率连续达到100%。
监督执纪推动作风转变。把巩固衔接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与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731次,以铁的纪律全面护航乡村振兴。
扛起稳定增收重担
全面筑牢脱贫攻坚根基
全市深度落实省30条和市32条增收政策,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023年以来,吕梁市深度挖掘资源禀赋,将生猪、肉牛、食用菌、杂粮、马铃薯、红枣(药茶)、核桃、沙棘八大产业列入市委“985”重点产业链,创新激励政策,深化科企融合,开展试验示范,高位推动农业特优战略实施。强化特色产业,谋划储备特色产业发展项目199个,带动市县累计投入资金5亿元以上。新认定市级特色产业示范园50个,累计达到90个。生猪出栏产能突破570万头;肉牛存栏51万头,饲养量位居全省第一;食用菌种植规模1.3亿棒;马铃薯种植面积50万亩、占全省五分之一;杂粮种植面积152万亩、占全省的16.2%。落实农业服务,遴选托管服务主体333个,涉及农户15.35万户,占全市从业农户的32.9%,完成托管171万亩。农业保险已投保农户32.7万户,全市农业保险综合覆盖率65%。各类特色产业示范园直接带动农户1.57万户,八大产业带动43.97万户。
全市276个造林合作社完成造林26.2万亩,参与务工4805人,其中脱贫人口3213人,人均增收6千多元。乡村小型公益事业带动脱贫户、监测户28703人实现增收。吕梁山护工年工资性收入实现10亿元以上,带动10万名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护工月工资从2016年的2000元左右增长至5000元左右,金牌月嫂月薪过万。
全市光伏收益惠及1340个行政村,其中脱贫村1076个,移民安置区60个;累计收益4.7亿元,超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发电收益占全省(18.69亿元)的25.15%。
聚焦消费帮扶,强力助农增收。强化平台带动,建成2个市级帮扶超市、55个县级帮扶超市,累计销售额1079.39万元;全市电商平台直销金额2.27亿元;“832平台”吕梁区域共入驻供应商99家,销售额1417万元;参加各类助农展销活动72次,销售额1.08亿元。强化主体带动,全市预留采购金额536.74万元,交易971.32万元,预留份额完成比例181.05%。全市龙头企业带销金额2.67亿元。各级帮扶单位、行业部门采购脱贫村农副产品金额1298.36万元。强化品牌带动,培育一批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知名品牌,品牌效应拉动消费帮扶金额达2.29亿元。围绕脱贫县、脱贫村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旅游带动农产品消费金额4147.89万元。
全市2023年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135205人7477.20万元,发放人数较2022年增加27833人,增幅25.92%;发放金额较2022年增加5362.79万元,增幅253.63%。发放人数占全省(51.59万人)的26.21%,发放金额占全省(3.43亿)的21.8%。稳岗补助发放89772人10772.64万元。惠农补贴应发尽发,各项补助全部落实到户到人。全市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2982元,增速达到16.5%,增幅全省第二。
扛起民生保障重担
多措并举落实帮扶措施
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悉心关怀群众安危冷暖,切实保障民生、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提升保障成效。义务教育方面,健全学籍管理、学生排查、辍学劝返等政策措施,落实教育资助资金2.22亿元,送教上门服务学生人数622人,全市适龄少年儿童无失学辍学情况。健康医疗方面,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实现村医8小时在岗,村民30分钟服务圈内服务可及,卫生室配备药物50种以上。将监测对象中的慢病患者、老年人等纳入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实现签约对象应签尽签。住房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四办法一标准”要求,完成48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针对全市26.2万户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全覆盖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改造新增危房,确保应改尽改。饮水安全方面,新改建和维修养护684处农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54.88万人的农村饮水条件。积极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划定232处千人以上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净化设备应配尽配率达100%;221处千人以上工程已经安装消毒设备,13个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能规范运行,全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成效。
聚焦务工就业,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就业服务,市县两级共举行招聘活动259场,参加单位数4567家,共提供岗位21.3715万个,吸引求职人员20.6267万人。开展“131”服务13781人。累计支出就业创业补贴8284余万元。精准开展培训,全市开展缝纫工、电工订单式项目制培训450人,职业技能培训31596人,“吕梁山护工”培训7期11293人,致富带头人培训4期1018人。资助“雨露计划”生17062人5118.6万元,资助本科大学生1561人780.5万元;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达99.95%。加强公岗管理,开展光伏公益岗位“四查四改”专项整治,规范选聘光伏公益岗位24888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15664人。认定就业帮扶车间537个,开工率100%,吸纳就业1.7588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8367人,帮扶车间数量比2022年增加47个,吸纳就业增加4500余人。加强劳务输出,全市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总数24.62万人,比2022年增加2.95万人,占全省总规模(105.54万)的23.32%,其中省外务工就业人数4.1848万人,完成省定目标2.89万人的144.80%。
狠抓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以产业发展为根本,全市800人以上的安置区配套帮扶车间、产业园区和车间工坊等产业主体51个,带动3806名搬迁劳动力就业,人均年增收1万余元。同步推进迁出地土地流转和经济林提质增效,确保原村资源有收益。以就业帮扶为基础,全市82个安置区实现就业服务站或就业服务联络员全覆盖,持续开展“六个一批”就业帮扶行动,全市搬迁脱贫劳动力47202人,已就业40783人,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搬迁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全市82个安置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实现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全覆盖。开展“五好社区”创建,成功申报13个安置区。全面推进安置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了阵地宣传、制度建设、移风易俗、主题文明实践等活动,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有活力。
在全省率先完成迁出地搬迁户信息数据移交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29145户93944人迁出地搬迁户信息数据移交工作。在安置区实践探索“两清单一制度”,有效解决群众办事“两头跑”难题。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应发尽发。2023年全市易地搬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3457元,增速17.3%,高于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475元,增速高0.82个百分点。
狠抓资金项目使用管理。2023全市投入各级衔接资金26.77亿元,占全省四级衔接资金(130.40亿)投入的20.53%。占全省投放总量的23.9%,投放量、完成率均为全省第一;户贷率15.71%,较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全市2023年项目库共储备项目3645个,预算总投资78.46亿元,项目储备数量、预算总投资分别达到上年度的196.39%、273.74%。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1936个,完工1896个,完工率97.93%;其中产业项目1143个,涉及衔接资金16.86亿元。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72.30%,省级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61.12%。
扛起返贫监测重担
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023年以来,吕梁市强力推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采取“四个结合”举措,实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加强收入监测,重点关注202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收入不增反降的脱贫人口及预估2023年收入存在问题的户,及时下发风险预警,落实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增收举措。
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低保、特困、残疾人员专项排查行动,识别了2000余户监测对象,杜绝“体外循环”。针对疑似风险点,实行村级初步研判、入户核查,乡镇综合研判、复核审查,县级再次研判、比对核查的“三研判、三核查”机制,确保纳入精准、措施精准。对各级反馈、暗访发现的疑似应纳未纳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县市区,限期上报处理结果。对纳入对象实行问题、责任和措施“三张清单”管理,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对新识别纳入的监测对象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采取电话回访或实地核查的方式跟踪问效,确保帮扶措施落实、风险及时消除、问题有效解决。通过日常检查、暗访督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隐藏风险点,及时指导县级整改完善。
狠抓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持续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信息,积极发挥平台监测预警功能,做到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全市在山西省智慧民政综合应用平台共录入救助数据13.82万户20.06万人。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救急难”功能,全市累计临时救助2.34万人次,支出资金3162.73万元。市财政共预算1.275亿元,用于保障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年6108元提高至6533元,并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提高的1.3倍统筹提高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共为15.467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8.9亿元。共为3.47 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955.864 万元,为 4.72 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4951.676 万元。成立“巩固脱贫成果爱心基金”,每户发放救助金1000元,目前已救助645户。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全市共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1475个,基本满足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等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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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03 17: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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