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西宁晚报
房子空置供暖费可以少交吗?
晚报为您来解答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静)随着天气转凉,我市将于10月15日进入供暖期。日前,市民王先生向晚报致电咨询:自己在州县工作,西宁的房子经常无人居住。是否能够办理供暖费的减收?应该去哪里办理?
9月21日,记者前往城西区某小区的物业中心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小区是高层集中供暖,关闭单独住户供暖阀门会影响其他业主的供暖温度,减少锅炉回水量也会影响燃气锅炉的供热效果,因此住户的供暖阀门要保持常开状态。供暖期家中无人居住的住户需要提前一个月前往客服中心提出减收取暖费的申请。
为了解我市供暖的相关政策,记者致电了西宁市城乡建设局燃气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规划设计为集中供热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并交纳采暖费总额百分之五十的费用。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有需求的市民可直接去供热单位进行办理。今年9月15日之后,一些供热单位开始注水打压工作,报停的时间过晚会影响热网平衡的调节,建议市民尽快前往供热单位咨询办理。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9-23 05: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