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下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日前,贵阳市南明区亨特国际4栋业主于7月准备使用维修资金开展老旧电梯更换时,却因金额数目不符犯了难。维修资金如何查询?如何使用?又如何开展监管?私自挪用又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日前记者向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内专业人士及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律师解析:维修资金实施透明公开化管理 如若挪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代收代管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咨询,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贵州鼎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子靳告诉记者,维修资金应当实施透明公开化管理,业主可向属地住建部门进行查询。
陈子靳谈到,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维修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维修资金专款专用,明文规定不得用于其他途径,如若挪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陈子靳说,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除前款规定处罚外,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可从线上线下渠道查询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但大多数居民对于维修资金却不甚了解。在实际生活,维修资金具体应该如何缴纳及使用呢?对此,记者向在物业公司从业多年的专业人士金先生了解情况。
“维修资金主要是指用于小区公共部分、公共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到了以后的维修、改造的资金,不能做其他用途。用途主要就是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和改造。”金先生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了维修资金性质。
那维修资金在什么时候缴纳?具体流程是什么?物业公司在其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金先生答道:“维修基金一般是购房的时候随着房款一起缴纳。物业公司在过程中主要是起到一个纽带的作用,会根据小区维修和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然后征集业主意见,在达到使用条件后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最后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向业主进行公示。”
在实际生活中,小区居民该如何查询维修资金呢?
“可以从线上线下两个途径进行查询。”金先生告诉记者,一是登录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小区维修资金余额,也可以在住房公积金官网上查询。二是到当地房产局或者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查询。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用维修资金?流程如何?时间需多久?
金先生表示,一般维修的工程要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已经过了质保期,并且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使用。
具体流程为:提出使用方案——维修施工单位的招标、确定——业主表决——准备资料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备案——审核完成后预拨付一部分工程款——工程造价签证——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最后就是工程相关资料提交进行审计、报备。
维修资金可否盘活?省住建厅回复:可用于购买国债,但需业主同意
“我们对维修资金按照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共同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一般由属地职能部门进行监管。”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以《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为例,明确指出业主大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会成立后未申请划转自管维修资金的,维修资金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为集中管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资金安全、服务优质、科学评估和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择商业银行作为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以下简称专户管理银行),并向社会公布,依法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这个账户的设置要求是非常精细的,一般以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幢为单位设账,以房屋门户号设分户账。同时,自维修资金自存入专户管理银行之日起,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息,定期计入分户账。”该负责人说。
而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后,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划转自管维修资金并开立维修资金专户。专户管理银行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办理维修资金账户设立、交存、使用、结息、划转、结算、核算、对账、查询等事务,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向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下统称使用申请人)提供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服务。
“无论是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为集中管理,还是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专项只能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该负责人表示,业主委员会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向专户管理银行申请将维修资金转存银行定期存款,或者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国债,不得用于其他投资,禁止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利用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该负责人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吴兵
编辑 韦一茜
二审 吴一凡
三审 田旻佳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7-24 05: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