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原本属于全体业主共享的公共绿化带,却被一楼住户悄然“圈地”,变成了私家后花园。近日,安顺市西秀区万锦华府小区住户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小区部分一楼业主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引发楼上住户强烈不满,大家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制止该乱象继续发生。
安顺市西秀区万锦华府小区
一楼绿地被圈,围栏分隔
物业:圈占多为“历史欠账”
6月11日下午,记者走访该小区发现,有多户一楼住户的阳台或院落外,公共绿化区域被低矮围栏、石墙、绿植或简易栅栏明显分割开来,内部铺设了步道、放置休闲桌椅,甚至种植了私人花草,与外围公共绿化带形成鲜明对比。这些被圈占的区域,俨然成了住户独享的庭院。
某一楼住户搭建的石墙围栏。
“这些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怎么就变成一楼的私家花园了?”楼上住户刘先生表示不满,“不仅侵占公共空间,破坏了整体绿化规划,还影响小区环境公平。”
多位楼上住户表示,此类行为由来已久,多次反映但效果甚微。
某一楼住户的阳台与外围公共绿化带形成鲜明对比。
面对住户的质疑,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银驹物业安顺管理二分部万锦华府物业服务中心进行采访。
该物业公司郭经理坦言,小区一楼住户圈占公共绿地是“历史欠账”。“经调查,这些现象主要发生在上一届物业公司管理期间,由于巡查和制止不力,导致部分业主形成了既成事实。”
郭经理表示,新物业公司自接管之日起,很是重视一楼住户私自“圈地”行为,对于新发生的侵占行为,坚决第一时间介入劝阻、制止。截至目前,已经劝说了7户,部分住户比较理解他们的工作。
“如实在不听劝的,因物业无执法权,他们便会向城管部门及住建部门进行反映。其间,相关职能部门也前往小区进行过劝阻及下达整改通知书。”郭经理表示,目前,小区整体情况已有“有效改善”。
某一楼住户的阳台与相邻业主阳台对比,突出大部分。
记者辗转联系,被要求核实身份
职能部门:三户被认定违建,两户已自拆
根据现场情况与居民反馈,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安顺市西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报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上报后回电,涉及新闻采访,记者须向西秀区委宣传部对接,才能进行采访。
6月12日,记者拨打西秀区委宣传部电话,表明身份并说明采访情况。接报工作人员随后让记者联系西秀区融媒体中心,并提供联系方式。随即,记者拨通西秀区融媒体中心电话,表明身份并反映现场情况与采访诉求后,工作人员表示会联系西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处理情况,让记者等待回电。
随后,西秀区融媒体中心一工作人员添加了记者微信,表示需核实记者身份,要求记者本人微信上转发记者证。记者表示拒绝,不能在微信上发送记者证图片。该工作人员无说明是否会给记者回复,以及是否对接西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后续情况。
疑似一楼住户正在对阳台进行扩建。
6月12日晚,记者收到该工作人员转来的安顺市西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万锦华府小区业主占用公共绿地违建问题的情况说明:
2025年3月,该局城管监察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万锦华府小区业主占用公共绿地违建后,第一时间拍照取证,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勘查,确认涉嫌违建基本情况。
经查,万锦华府小区10栋2单元某号、14栋3单元某号、5栋2单元某号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违规搭建围墙、擅自修建石板路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小区整体环境和规划秩序。
按照执法程序,该局向涉事业主下达《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和《责令停工通知书》,并耐心向其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拆除违建并恢复绿地原状。
截至目前,10栋2单元某号已于2025年3月21日主动配合整改并自行拆除违建。14栋3单元某号已于2025年6月5日主动配合整改并自行拆除违建。
5栋2单元某号修建的两处一层建筑物,砖混结构,面积共计约70平方米未整改拆除。目前,该局拟对该户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后续将继续依法完善法律程序,并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执法、长效监管,针对小区违建,控制增量、消化存量,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完善案件程序后,依法实施强拆;开展小区违建整治行动,畅通举报渠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联合社区、物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业主自觉维护公共权益。
“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我局始终秉持‘公正公开、执法为民’原则,欢迎媒体和市民监督,坚决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某一楼住户搭建的简易围栏和装饰。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建筑区划内的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无权擅自圈占或改变用途。业主若遇此类问题,除向物业反映外,也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田儒森 高琴 王颖
编辑 孙远铭
二审 肖慧
三审 覃淋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5-06-14 05:45:0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