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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福州日报
野蘑菇中毒高发季
省疾控中心提醒:不采不买不吃野生蘑菇
本报讯(记者林文婧)每年6月至10月是野蘑菇中毒高发季。今年6月以来,我省已发生多起因食用野蘑菇引起的中毒事件。近日,省疾控中心发布两例发生蘑菇中毒典型案例,提醒大家不采、不买、不吃野生蘑菇。
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10分钟。大多数毒蘑菇中毒早期都会出现胃肠道症状,有些病人会出现类似精神分裂症表现,还有的会出现溶血、肝脾肿大等。肝损害型最为凶险,典型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最终导致死亡。
福建疾控专家表示,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鉴别,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
据介绍,消费者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前往就近医院治疗,并告诉医生有食用野生蘑菇。同时,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导泻,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让患者饮用少量盐糖水,补充体液,防止反复呕吐导致脱水、休克。对于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灌水,以防止窒息。保留中毒人员食用的野生菌样本,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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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14 09: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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