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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洪英杰 胡宏涛)4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消防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从消防安全责任、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处置能力等层面,对少数民族村寨与传统村落消防安全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着力提升村寨抵御火灾的能力。
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消防安全责任方面。规定乡镇(街道)明确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村居两委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引导村民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通过群众性消防工作的开展和多样化的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明确加强传统村落和民族文化村寨的消防安全保护和农村消防水源、道路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同时,鼓励应用先进技术增强其火灾扑救、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夯实了农村火灾防范的基础。
在应急处置能力方面。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组建志愿消防队,在村庄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能够在村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迅速响应,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减少火灾损失,保护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好《条例》的规定,能有效降低农村火灾发生的概率,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保护少数民族村寨和传统村落的文化遗产,传承贵州独特的历史文化。例如,《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村落和民族文化村寨的消防安全保护,有计划地对木结构房屋密集的村寨进行安全维护和改造,提高建筑耐火等级。省政府连续两年将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实施“水改”“电改”作为民生实事有力推进,去年已完成1191个村寨的“两改”工作,今年还将推进957个村寨实施“水改”“电改”,村寨的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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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4-25 15: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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