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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长江日报
离婚多年女子名下突然多出一套房
多方协调办妥房产证“减名”手续
曹女士(左)现场办理“减名”手续。
长江日报记者尹勤兵 摄
□ 长江日报记者邓小龙 尹勤兵
与前夫离婚已十余年,最近却意外发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前夫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上,导致自己无法办理房贷利率“二套转首套”相关手续,这事让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的曹女士烦心不已。近日,她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相关情况,希望能从前夫的房产上“减名”。
长江日报《拍“板”》栏目记者走访获悉,曹女士遇到的情况与其协议离婚后未及时办理离婚析产相关手续有关。经《拍“板”》栏目协调,相关部门协助曹女士联系上其前夫。10月31日,二人先后来到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减名”相关手续办理完成,曹女士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 女子名下突然“冒”出一套房
曹女士与前夫在2012年就已协议离婚,目前已重新组建家庭。近日,她与丈夫准备办理房贷利率“二套转首套”时,才发现除自己购买的一套房产外,名下还多出了一套房,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
“离婚协议上明确写着房子归他,和我有什么关系?”曹女士介绍,该房产是其前夫于2009年购买的,当时二人婚姻存续,但购房合同等均由其前夫单独签订,首付、贷款等也由其前夫承担。曹女士出示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该房产归男方所有,后续贷款也由男方负责偿还。
为了弄清情况,曹女士前往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等窗口查询,发现其前夫在2017年办理了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办证时登记的是曹女士和前夫两个人的名字,这让她很是不解:“既没人通知我办证,我也没有到场办理任何手续,我的名字是怎么加上的?”
曹女士认为,此事对她造成了不小影响。据其估算,如果办理利率“二套转首套”,她每月可少还1000多元房贷。此外,其中造成的误会也令人烦恼:“我老公一开始还以为是我偷偷跑去和前夫一起办的证。”
■ 服务窗口协助寻人办完“减名”手续
就曹女士反映的情况,《拍“板”》栏目记者于10月26日至30日多次陪其一同前往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曹女士先后通过“房管系统”和“不动产系统”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结果却“对不上”:“房管系统”上仅显示其于2019年购买的一套住房,而“不动产系统”则显示其前夫2009年购买的房产也登记在其名下。对此,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曹女士毫不知情,也从未到场,名字为何会出现在《不动产权证》上?工作人员解释,其前夫办证是在2017年,按照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该房产为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二人名字都登记在《不动产权证》上。
“即便有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也需要先办理婚内的《不动产权证》。”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曹女士若想“减名”,唯一的办法是联系上其前夫,双方同时到场办理析产手续。
记者就此咨询了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回复与上述解释一致。
对此解释,曹女士却表示无法接受。“我本人都没到场,这证怎么会办得下来呢?”此外,“减名”需要二人同时到场,这也让曹女士犯了难:“本来就十多年没联系了,谁知道找不找得到人。况且就算找到了,他不配合怎么办?”
10月30日上午,记者为此再次陪同曹女士前往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坚称“办证流程合法合规”,但也考虑到曹女士遇到的现实困难,表示可协助其处理此事。
当天下午,曹女士的手机上传来“好消息”,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联系上其前夫并说明情况,对方表示愿意配合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考虑到情况特殊,政务服务中心通知二人“错峰”到达现场。10月31日17时许,在相关文件上签完自己的名字后,曹女士终于松了口气,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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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2 0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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