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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古代本就没有“午时三刻”行刑的说法,它的出现也仅仅是在明朝末期,而且也不是最开始就规定好,有什么特殊意义的。
唐朝时期,一般都是在未时(下午1点到3点)行刑
“午时三刻”、“秋后问斩”这两个词,对于喜欢看古装剧的人并不陌生。尤其是“午时三刻”问斩这句话,已经成为了很多古装剧的标配。那么,为何古代官府要在“午时三刻”杀人呢?其实,所谓“午时三刻”杀人仅仅是明朝嘉靖时代才规定的,也就是说,在明末以前,并没有“午时三刻”杀人的规定。很多人受到《水浒传》等小说的影响,就天然地认为,古人都是“午时三刻”行刑,其实是错误的。
根据《唐六典》的记载,是“日末后乃行刑”。于是,很多人根据这个推断,认为是晚上行刑。
其实,根据学者的研究发现,这里所谓“日末后行刑”,其实是“日未后行刑”,末乃
是“未”的错讹写法。未时,也就是午时之后,大约相当于下午1点到3点之间。
为什么是未时,而不是末时呢?《唐会要》里面有一条记载,元和六年(881年)三月二十七日,御史台奏:“决囚,准令,以未后者,不得至申时。如州府及诸司,已至未后者,许至来日。仍请勒本司官准制,与御史同监行决。
也就是说,如果一天行刑的时间超过了未时,那么就建议改到转天行刑。
未时是一天阳气最高的时刻,可以防止冤魂缠身
为何唐朝会那么看中白天行刑呢?主要是古人认为,白天杀掉犯人,可以起到震慑功能,也就是说让老百姓清楚地看到犯人被杀的惨状,以此不敢再进行犯罪。因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史书里面写到“弃市”,也就是说行刑之后,要把尸体放到市井之中,让大伙观看。
那么,为何必须在未时呢?这就是报应的观念。人们都认为,未时是一天中阳关最充足,阳气最高的时候(有很多人说是午时,其实完全是误解。古人熟知《易经》,非常清楚“物极必反”的道理。而且,我们都知道,一天最热的时候是在下午3点。因此,古人认为,未时才是阳气最高的时候),这个时候杀人,死者的鬼魂(属阴)是最有可能不会缠上杀人者的。
其实,在唐代,除了必须在申时行刑之外,如果“雨未晴,夜未明”,也是不可行刑的。此外,正月、五月、九月,大祭司日,斋戒日,二十四节气日,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杀日也都是不能行刑的。有人推算,在唐代,可以行刑的日子只有80多天。
明代为了保证不出现冤狱,死刑步骤异常复杂
从唐代开始,一直到明代前中期,政府都规定只有在未时行刑。
那么,为何到了明末就改成午时行刑呢?这其实与当时的死刑制度有关。
明代正统帝规定,处决死刑囚犯除必须要三覆奏外(也就是要向帝奏报三次,防止出现冤案。最早是由唐太宗规定),还必须再奏请帝的驾帖(类似于一种凭证),然后有了驾帖之后,锦衣卫监刑官才可以提取犯人,拉到市场行刑。
到了市场之后,如果囚犯喊冤,负责管理登闻鼓的官员还要继续呈报帝,帝批示后,再次发还给监斩官。如果监斩官认为,这个凶犯必须处死,那么他还要再次报告帝,说此案没有冤情,然后才能处斩。
因此,这样一来二去,非常浪费时间。尤其是很多犯人为了延缓一时的生命,都会临时喊冤。
为了保证未时行刑,于是规定午时之后就可以处斩凶手
因此,到了嘉靖元年(1522年),有给事中上奏,认为这样太浪费时间,而且一般未、申时,都没有办法行刑,都要拖到酉时。那个时候,太阳开始落山,就达不到震慑的作用了。
这个人建议,以后把喊冤的程序提前一天完成,也就是说,如果囚犯想喊冤,就要在行刑前一天,这样的话,帝午时就可以作出最后批示,然后在午时后行刑。
这个给事中为何说在午时后呢?我觉得,他是想把时间往前提,按照以前的经验,即使午时后行刑,那么如果中间的流程哪一步慢了的话,就会拖到未时行刑。
但是没想到,把喊冤步骤省略了之后,行刑的步骤变快了。逐渐的,明朝末期就出现了“午时三刻”的说法。
可以说,所谓“午时三刻”规定的形成,根本不是什么原先制定好的,而是偶然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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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28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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