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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泉州晚报
丰泽区东海街道一小区业主家被莫名停电,业主质疑——
“我家被停电,谁之过?”
直到家里被断电后,她才发现自家电表的户号的确是自己在使用,但是户名却不是自己的,电力部门发送的“欠费停电通知”等短信也发送到开发商此前预留的手机上。日前,丰泽区东海街道一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就碰到了这么一档蹊跷事,而断电一事导致她冰箱里的食物都坏掉了。谁该为此事负责?记者展开了采访。□融媒体记者 黄雅珊
市民 自家电表联系号码竟是别人的
王女士购置了丰泽区东海街道一小区的新房,并于今年春节前入住。装修期间,小区物业给她了一个电表户号,她往里预存了一些电费。春节后她因有事未在新房居住,回来后却发现新房已被停电3天,冰箱内的食物都坏掉了。她随即向电力部门了解。电力部门告诉她,2月25日发送了“当前电费提醒”短信,2月26日发送了“欠费停电通知”短信,由于她未及时缴费,2月27日她家就停电了。此时,她才知道电表户号是自家的,但户名和留的电话号码均是开发商的,所以她没有接到信息。而且她也没有接到开发商和物业的提醒。她表示,在交房和装修时,开发商和物业均未告知自己要去办理电表的过户手续。
此事发生后,王女士找到物业要说法,但物业却表示是她自己未过户导致的损失,让她气愤不已。她说,物业收着每平方米3.18元的高价物业费,其中1.9元是基础物业费,1.28元是所谓的增值服务费,但是却没有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内容。此外,她疑惑,开发商为什么能一次性开这么多户?而开发商既然代替业主开户,就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业主权利。
电力部门 短信提醒发到预留的号码上
负责王女士所在小区的东海供电所片区负责人姚女士介绍道,目前电费交费方式有月结和智能交费两种模式。2021年12月1日,王女士所在小区的开发商来立户并留下了联系方式,属于智能交费用户。该模式下,由开发商选定了一个由电力部门触发提醒短信的金额,低于这个金额,电力部门就会给留下的手机号码自动发送提醒短信,户号余额低于0元时,系统会自动触发停电提醒,用户应在24小时内交费,未及时交费系统会于第二天暂停供电,足额交费后系统再自动复电。因电表未过户到王女士名下,留下的电话号码也不是王女士的,所以电力部门两次自动发送的短信均发送给了之前开发商立户时留下的手机号码。
此外,姚女士表示,电力部门若停电,是在确定所提供的手机号码接到了短信的情况下才会停电,即短信若是被拦截或是空号的情况则不会停电。同时,秉着服务的初衷,之前他们曾以函件的方式,与物业沟通更新入住业主的联系方式,但物业以业主隐私为由未提供。此事发生后,物业有与他们对接,更新了部分业主的联系方式。
关于王女士提出的“开发商为何能一次性开这么多户”的疑惑,东海供电所副所长齐先生解释道,为了确保业主在交房后能正常用电,一般开发商在交房前,会以产权方的名义在电力部门立户,向电力部门申请一户一表的安装。
开发商 需要等待公司新闻发言人回复
记者拨打电力部门发送短信提醒的那个手机号。对方表示他已离职,这个手机号为其个人手机号。至于他是否有收到电力部门发送的短信,他未明确表态。他在离职前是否进行了工作交接,他也不愿做正面回应。
记者也联系到开发商的工作人员陈先生。但陈先生表示,公司有新闻发言人制度,将联系新闻发言人回复此事。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接到来电。
物业 交接内容未体现电表更名事项
此事物业方面是否存在服务疏忽?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罗女士未做正面回应。她表示,“关于业主反馈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沟通,同时希望能够面对面沟通以了解业主的诉求,目前业主比较忙还未约到业主。”
此外,罗女士表示,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将业主电表户号信息交接给物业,但内容中未体现业主是否已变更户名。“如需了解业主是否过户需到相关平台逐一手动查询。后续我们将联合开发商导出相关数据,再次对未过户的业主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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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18 1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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