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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青海法治报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祝嘉忆
急于拿到驾驶证,有些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动起了歪脑筋。沙某、马某兰二人为了迎合“市场”,“帮助”驾校考生作弊,在海北藏族自治州驾考考场内外上演了一场“窃听风云”的戏码,最终二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获刑。
破案牵出案中案
2022年7月28日,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兴通驾考服务中心正在进行一场科目一理论考试(以下简称科目一考试)。监考过程中,海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考官发现参与C1驾驶证科目一考试的考生龚某某神色慌张、考试时身体不停扭动,怀疑他随身携带微型摄像头、耳机等电子设备在考试中作弊,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海北州公安局西海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当即介入,开展侦查,并调取了考场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龚某某的衣服上藏有一枚针孔摄像头。进入考场后,龚某某将针孔摄像头对准考场的电脑,考场外的人看到试题后会通过考生配戴的微型耳机传递答案。为确保针孔摄像头能完整拍摄到考题,考试时不时调整角度,也正因为龚某某的小动作,引起了考官的注意。
此时,龚某某已被驾考服务中心的考官控制。讯问中,民警得知,帮助龚某某作弊的人员是雷某。很快,雷某等人被抓捕归案。眼看自己违法犯罪行为被识破,雷某向警方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供述出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沙某,并坦言自己的“挣钱计划”正是从沙某处学来的。
原来,沙某一直为从事为驾考学员提供作弊设备,后来二人因产生矛盾,雷某“另起炉灶”,二人分道扬镳。
随后,雷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另案处理。
旁门左道赚钱路
有了雷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将沙某传唤至西海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据沙某供述,他和雷某闹翻之后,沙某有了新的合作伙伴,就是他的妻子——马某兰。在他们夫妻二人的帮助下,4名驾考考生通过考试。
之前,沙某无所事事,一日听闻身边有很多人想考机动车驾驶证,但苦于科目一考试和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内容记不住,担心无法通过考试。
“他们给我付钱,我帮助他们通过考试,岂不是一举两得。”沙某心想。有了这个想法,沙某便付诸行动。他从网上购买了3套微型摄像头、微型无线耳机等电子设备。
等设备到位后,沙某便拉来好友雷某一起仔细研究。
两人约定事成后沙某给雷某支付好处费。一段时间后,确定自己的计划可行,便开始寻找目标。
2022年4月至7月,沙某和雷某合伙作案,其间,沙某和雷某帮考生冯某、马某等人以作弊方式通过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并收取了高额费用。
由于分赃不均,两人分道扬镳,沙某不想与其他人分一杯羹,便想到让妻子当自己的帮手。因之前帮几名学员通过考试,主动找沙某的人也多了起来。很快,他便接到了“生意”。
2022年7月13日,又一场科目一考试,沙某夫妻二人提前一天便驾车赶到了海晏县西海镇。次日,在其居住的旅馆内将设备穿戴在李某、张某身上。之后二人前往参加考试,在沙某夫妻的帮助下,二人通过考试,按约定支付沙某现金5500元、5000元。
7月27日,沙某夫妻二人再次前往西海镇。以同样的手法将电子设备穿戴在考生安某身上,通过微型摄像头和微型耳机向考生传递答案,帮安某通过考试。之后,获取好处费6000元。
罪名成立被判拘役
考试前,帮考生穿戴作弊装备;考试中,通过针孔摄像头和微型耳机远程指挥考生答题……在一通操作下,沙某帮学员通过考试后,累计收取16500元。
2023年8月2日,海晏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沙某、马某兰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向海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8月29日,海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海晏县人民法院认为,沙某、马某兰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二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马某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根据沙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并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可以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海晏县人民法院予以采纳。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沙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马某兰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165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宣判后,两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3月11日,记者从海北州公安局西海分局刑侦大队了解此案件时,大队长马晓明告诉记者,“我们当时了解到沙某妻子也参与案件这一线索后,十分吃惊,而在讯问过程中,两人交代,他们只是想要多挣点钱,甚至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记者手记
别拿驾考当儿戏
此案中,被告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考试的相关管理制度,也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要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可见,驾考属于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考试,是一门国家级考试。
此案中,夫妻二人罔顾法律,为挣钱铤而走险,殊不知等待他们的将是牢狱之灾,所以,君子爱财还需取之有道。
在此,记者也劝告大家,当有需要时,还应到正规驾校培训机构报名,切勿通过非正当渠道获取驾驶证。一旦参与考试作弊,考生会被取消成绩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毕竟驾驶证考试无捷径可走,切勿以身试法,唯有学好技术才是根本和保障,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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