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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栾海明
11月15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有关情况。
“近年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成为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立法二处处长宫钊介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建立监督平台,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原则,对涉企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省司法厅在8个市和4个县(区)部署开展了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动将试点纳入省政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省委省政府营转办“揭榜挂帅”项目,确定为省司法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通过制定政策性文件,对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程序、频次、方式等内容进行全面规范,为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行政检查提供制度支持。济南市制定《推进行政执法精准化规定》,推进精准执法检查。青岛市全面建立问题线索移送“绿色通道”、行政执法监测、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执法监督“四项制度”。聊城市梳理形成行政执法领域合法合规经营指南、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出台《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动态管理办法》。威海、德州等市出台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全方位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菏泽市出台《意见》,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威海市依托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等方式对企业实行差异化检查,提高检查的精准度。聊城、德州等市通过对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关联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实现“综合查一次”,切实减少入企检查次数等。东营市开发“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临沂市罗庄区建立“小罗执法”、菏泽市巨野县建立“麟智法”、莒南县建立“双向扫码”平台等,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原则,对涉企检查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
宫钊表示,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深入推进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梳理提炼试点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在全省复制推广,努力推动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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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15 15: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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