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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街头,有一名老太太捡到200元不愿归还,女生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说:“这个钱我是有用的,希望你能够还给我。”谁知道老人根本不听。
据在场人描述,他目击了整个过程,看到女孩拿东西时钱从书包掉出来,于是好心提醒女孩身上掉钱了。女孩说这钱是自己的生活费,家庭条件并不宽裕。但老人不但不将钱交出来,还辩称“钱上写了你名字么?”“谁捡到就是谁的”“你看到捡你钱了?”非常理直气壮。
女孩欲索要回来,老太太却以“口袋里的二百块钱是自己从家里带出来的”
为由拒绝归还。
女孩情绪彻底崩溃,当着多位同学的面,在众目睽睽的围观之下,直接向老太太下跪,哭喊着恳求她能把钱还给自己。
“爸妈都不在家,我的钱是有用的,那是我的生活费……”
知情人称女孩父母不在身边,和爷爷奶奶生活。最终在路人的劝解下,老人才极不情愿归还了钱。
这件事引发了很多网友的愤怒
对此
有关律师表示
“拾金不昧”是法律规范
有律师表示,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归还失主。”这是对“拾金不昧”的法律规定。其实在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中亦有所涉及,其中“盗窃罪”、“侵占罪”等属于侵犯财产、侵害民事权益的法律规定,它们反映了保护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意义。
在法律层面,“拾金不昧”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拾得物品的人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说,“拾金不昧”既是一种文化传统,也是法律规范,两者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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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14 2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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