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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广东广州一老太太在路边捡到女孩掉的200元,因不肯归还,女孩下跪恳求,视频中女孩一直大哭都快急死了,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知情人称女孩父母不在身边,和爷爷奶奶生活,最终在路人的劝解下老人才还钱。
有网友就说了,老人这种倚老卖老的行为,已经不是不道德那么简单,而是涉嫌违法,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对老人严肃处理。
也有网友表示,虽然老人的做法不够道德,但人间确有真情在,路人仗义帮助的做法还是值得肯定的,希望小女孩不要受到老人的影响。
还有网友认为,只能说坏蛋不分老小!明明刚捡到别人的钱,人家发现后当即要求归还,厚着脸皮不还?于法当罚,于情当受责!
说实话,不管老弱病残,先要把中国的社会正气扶起来。
这个老太太真的过分,捡到别人的钱应该归还,更何况是小女孩紧需的伙食费。
可以说这老太太败坏了社会风气,依老卖老,完全没有中国传统美德。
律师表示,拾金不昧是美好品德之一,有很多人认为“拾金不昧”只是道德的要求,跟法律没有关系,这样的认知是错误的。
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而将遗失物、遗忘物等据为己有的行为,在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归还失主就是拾取者的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权利。不管还与不还,不管失主有没有前来索要,财物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失主的。
另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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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14 1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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