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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马鞍山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永霞 通讯员 郑茜) “现在开庭。”12月21日下午,在江宁法院-博望法院“共享法庭”(以下简称宁博共享法庭),一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落下,一场跨省庭审正式开始。庭上审理的是江宁区人民法院的案件,这也是宁博共享法庭首次跨省审理案件。
当天审理的是一起劳务纠纷案。去年4月,原告黄某某在江宁区进行工程施工时,不慎从高处跌落,经鉴定为10级伤残,便向建设方和施工方企业要求赔偿。但经过多次协商,原告和被告无法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于是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原告和被告当中都有马鞍山籍人,为了能够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质高效妥善处理好本案,江宁区人民法院决定将庭审地点放在位于宁马新型功能区的宁博共享法庭。
“一是方便当事人诉讼,二是有利于矛盾调处。”江宁区人民法院横溪法庭庭长陈小芳说。
现实中,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存在横跨两个区域的情况,或者当事人所在地和案件发生地有所不同。如果能够加强两地法院的协调联动,由两边法官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借助地方优势,让释法、释理、释情更加充分有力,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疑惑,促进案件成功调解。
宁博共享法庭书记员杨灿介绍,共享法庭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以前博望人民法院干警想要了解江宁那边的信息,需要驱车前往江宁,面对面交流,而现在依托共享法庭,两地法院的交流更加顺畅便捷。”
1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原告、被告并没有达成和解。于是,双方在江宁、博望两地法院法官的安排下,在共享法庭的董乡调解工作室进行了调解。经过两地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原告、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署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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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22 06: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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