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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渭南日报陈治中
农民陈依伯因销售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被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处罚10万元。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经过历时近半年的审理,最近,终于由福建闽侯法院做出“不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并二审驳回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复议申请。
一个原本并不复杂的案子审理了近半年时间才终结,此间博弈之激烈由此可见一斑,好在结果朝着理性回归,总算没枉费大家这么长时间的等待。
首先需要界定农民陈依伯违法在前,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有据,这是整个舆情发酵的前提,否则一切讨论都将显得毫无意义。问题是获利14元竟然被罚10万元,依据是否准确?执行是否偏颇?过罚是否适当?法院的裁决已经给出了答案,陈依伯作为初犯、又不明就里,造成轻微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做出的处罚显然是“失当”的,而不是“适当”的。
无独有偶,今年6月7日,上海多家餐饮小吃店因未取得相关制售许可为凉皮加工切配黄瓜丝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其中一家被罚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19元。消息一出,迅速登上热搜,再次引发过罚是否适当的讨论。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看,民以食为天,处罚似乎没错,但舆论并不买账,大家的质疑在于没有许可证难道连黄瓜丝都吃不了吗?照此类推,如果说黄瓜没有许可不能随便放入食品中,那么,是不是以后调味用的生姜、辣椒、大葱都不能放了?毕竟中国老百姓的生活习惯就是如此,有谁相信这些司空见惯的凉拌菜、配料菜会吃出问题?当然,过量食用造成不适和因食材腐烂变质导致腹泻的另当别论。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据企查查APP显示,目前全国已有上千家餐企因制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有过同样的遭遇。
“芹菜案”也罢,“黄瓜案”也好,让人感到心揪的不是违法事实本身,而是法与罚的界定。农副产品因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被卡在绿色通道、龙口夺食的关键时刻收割机却在高速路口被长时间拦截滞留、城管和小商小贩因暴力执法时时上演“全武行”,还有近期更为荒唐的“指鼠为鸭”事件……现实中这样过于刚性、机械、偏颇的执法引发了一起又一起的舆情风波。没错,固然法不容情,但法律在制定和实践中都会考虑到基本常识,给生活习惯和普遍规律留足空间。没有温度的执法必然会和老百姓的感受、认知存在一定的距离,被吐槽也就在所难免。更有甚者,因为站位不同、角度不同、理解不同,相同性质的案件往往处罚结果存在较大差异,常常为人们所诟病。
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当下,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法律规范公民行为已经形成普遍共识。社会治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法治的胜利,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是执法为民、以人为本,偏离这个本质就偏离了法治的初心,难以让老百姓获得公平的司法体验,执法也就有失去民意支持的风险。
追根溯源,出现与常理相违、与常情相悖、与常识相左的执法行为,如果不是法律法规在制定上存在缺陷,就是执法者本身缺少尊重常理、常情、常识的意识,只见“违法”其然,不究其所以然,只抓违法一点,不计其余后果。事实上,这类执法往往伴随着对违法个体的天价罚款和为管理服务对象站台、背书的嫌疑,处罚明显失当,很难不让人产生为利益而执法的联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仅是指对违法的惩戒,更有对执法的约束。执法不能与老百姓的体感有温差,更不能与法律法规有偏差,一如陈依伯售卖不合格芹菜被处以天价罚款这样的极端个案一经曝光,必然在互联网上引起“舆论海啸”,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监管、执法部门为此需要投放大量的行政、司法成本进行处置,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让政府公信力付出代价,侵蚀依法治国的基础,这样的执法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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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04 05: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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