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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闻晨报
对于法律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
60岁的律师厉明,依据从业33载的经验给出答案:自律。
因为,越自律,越自由。
细边框架眼镜透出知识分子的气息,发型简练、西装革履,领带颜色与衬衣相配,职场上的厉明,着装永远正式严谨。外形的自律,传递的是对法律的尊重。
但厉明更看重内心的自律。外部力量的约束不够持久,也无法独立存在。内在力量的驱动,才能让一个法律人从平凡走向优秀。
去年,厉明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更早的时候,他曾获评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更多的人知道他,则是因为他连续5届当选为上海市人大代表,领衔提出了20多个立法议案。以帮扶弱势群体为初衷的《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市民再熟悉不过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都是他提出议案的办理结果。
厉明相信,自律所带来的自由,不仅有助于推动所在法律行业的发展,更能带动社会氛围的良性循环。
晨报记者 何雅君
自律是法律人的风骨
“从法律人的角度来说,自律首先是要遵守法律,严格遵循法律要求和道德规范,这是每个法律人都必须做到的。”
厉明认为,自律是法律人的风骨。
翻开从业履历,1990年,27岁的厉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就一直这样要求自己。在自律的大前提下,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他不仅为政府依法理政、企业合法经营提供有益的法律意见,为国家战略建设提供法律支持,还始终关注、引领行业的发展,成为一名充满社会责任意识的法律行业领军人物。
这样的他,自然也担负着启迪新人的重任。每年新律师申请执业之际,司法局都会邀请他授课,指导新律师做好职业规划。而在厉明看来,法律人要想拥有广阔的职业前景,首先必须遵循的就是自律。
人们信任律师,相信他们会在法律面前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一旦遇到法律问题,那些理不清的头绪,解不开的结,都要找律师商量,问过律师了,心里就踏实许多。
社会对一个职业的期待越高,“老鼠屎”的破坏性就越大。因此,厉明叮嘱新律师——行业当中的每个人,都是塑造行业形象的重要元素。
作为一名“爱惜羽毛”的法律人,厉明把清白看成最重要的事,珍视这项可以从事终身的职业。他感言:“实际上,如果每个个体都能严守自律底线,不仅本人的业务量会增加,整个律师行业的业务量都会增加。这就是‘越自律,越自由’的真谛。”
自律的人懂得遵守底线
法律的重要作用是把欲望关进笼子里,但人有时难免会有超越法律的一些冲动,律师也是。
自律不够,后果有多严重?厉明举了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比方说,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缺了一个很重要的证据,为了补齐这份证据,有的人会比较冲动,试图通过一些不太合适甚至不太合法的手段,去拿到这份证据。但是,打法律的擦边球,会使律师自己陷入一种被动。”
每年,律师协会都会发布惩戒通报名单,一些律师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证据材料,甚至篡改伪造证据材料,事发后必定要上“黑榜”。
面对肉眼可见的巨大诱惑,的确有人曾经突破了自律底线。
“比如,有的委托人要求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采取不合法手段,事成之后会有非常可观的报酬。然而,这种利益是烫手的。追究责任,吊销执照,终身不得从业……一道接一道的‘金牌令’,不仅将之前所有的付出与积累付诸东流,更让自己和行业的名誉抹了黑。”厉明为此感到痛惜。
一个行业只有在社会上营造普遍良好的声誉,才会有更坚实的生存发展基础。为了拓展行业的发展前景,厉明曾与国外同行交流,发现在一些国家,房屋买卖的资金是交给律师管理的,为的是增加交易的安全性,目前看来也实行得很好。
“房屋买卖的双方互不相识,没有建立起信任度,卖方会担心房子交出去了以后,钱收不到,买方也会担心钱交出去以后,房子拿不到,这就需要找第三方来监管。”
厉明和同行们希望,这样的举措有一天能在国内落地,这就需要整个行业高度自律,树立诚信氛围。
外来保姆为他颁奖
尽管律师职业看起来充满光环,厉明选择这个行业,却是为了一份初心。有人用这样一段话描述他的从业经历:“为扶弱,他倒贴;为议案,他领衔;为安全,他倡议;为民意,他用心。”
为有困难的人提供法律援助,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这是厉明从业时为自己立下的规矩。而人大代表的身份,让厉明有了更多机会坚持初心。
1998年,35岁的厉明当选为杨浦区人大代表,成立了“厉明义务法律咨询处”。一名走投无路的外来保姆出现在厉明面前时,艰难地拄着双拐。之前在雇主家服务时,怀抱婴儿的保姆因地板湿滑,不慎摔倒。她用手托起婴儿,确保孩子无恙,自己却因大腿骨折留下残疾,急需费用治疗。
雇主为免于赔偿,矢口否认保姆是在家政服务时受伤的。保姆家境困窘,治疗眼看就要中断,且因为缺乏经验,没有保留直接证据。案子看起来没有希望,但厉明多方奔走,还是想方设法找到了证据支持。
官司赢了,保姆拿到了4万元赔偿款,得以继续治疗。厉明却想到,个体力量终究有限,要想帮助更多弱势群体,需要将法律援助变成一项制度性安排,才能让人员、经费、机制都得到保障。
2003年,刚刚当选为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厉明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上海市法律援助条例。2005年7月,以这份议案为蓝本形成的《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草案,正式被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6年7月1日,《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对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和经费保障等问题作了规范。而在2007年的上海“两会”上,他又提出完善《若干规定》的多项建议。
虽然付出不求回报,但戏剧化的一幕还是出现了。2007年首届“东方大律师”颁奖典礼上,为他授奖的正是那位得到他无偿法律援助的外来保姆。
“365天都要当有心人”
连续5届代表生涯,还让厉明形成了另一种自律:生活中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都要随时记录在案——以前是记在本子上,现在是手机里。
正是这种“一年365天都要当有心人”的自律,使他在任职人大代表期间展现出充分的“议案自由”:由他领衔提出的20多份议案,内容均来自于日常生活的观察积累,有些看起来甚至司空见惯,比如公共场所控烟与生活垃圾分类。
提出控烟,是因为有感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无烟奥运”的口号,希望2010年上海世博会能办成“无烟世博”。也是在那届世博会上,走在城市最佳实践区,厉明注意到台北市带来的“资源全回收,垃圾零掩埋”理念。同为国际化大都市,上海能否借鉴对方的好做法?在查阅台北市相关政策后,结合上海实际,厉明在2018年“两会”期间领衔提交了“关于建议制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议案。
“垃圾分类改变的是市民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扔垃圾习惯,我原来预估立法比较困难,面对的阻力会比较大,心里没底。没想到,这部法律质量高,立法速度快、标准严,对垃圾分类实施的内容进行了全覆盖。市民的热情和垃圾分类取得的成效也出乎我的意料。垃圾分类的全面推行,就是市民共同自律的表现。当一座城市的市民一起坚持环保理念,我们就有了享受美好环境的自由。”厉明说出了心里话。
20多年来,以律师身份当好一名人大代表,厉明觉得,“自律”两字是基础、根本和必要条件。他告诉记者:“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有监督职能,律师本身也要和‘一府两院’打交道。2003年,市十二届人大任期的第一年,连我在内,市人大代表的队伍里有5位律师。我们相互激励,定下规矩,决不能利用市人大代表的资格和身份,为个人办案谋取私利。”
这一届人大任期结束时,5位律师代表被当时的市人大常委会誉为“金牌代表”。到了2023年1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的代表中,有19位上海执业律师整装待发。深有感触的厉明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5变19,二十年来律师代表最多的一届。这就是个体自律带动行业自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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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10 08: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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