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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丽江古城驱车向东南行驶约180公里,可抵达丽江市华坪县。这个坐落在金沙江畔的小县城,因为张桂梅和华坪女子高级中学的故事,近年来被外界所熟知。过去的华坪县是云南产煤大县,漫山遍野都是煤矸石;如今随着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已完成从“黑”到“绿”的华丽转身,成为“世界优质芒果之乡”。
然而,被当地人称为“华坪首富”的毛凯和他的煤炭企业,却未能同步实现转身,而是迎来急速下坠。2022年4月,毛凯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后被当地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罪、诈骗罪、行贿罪”等一系列罪名,于2023年2月移送至玉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毛凯名下公司多名员工,则被指控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一同追究其刑事责任。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将于12月27日在玉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怎么就被突然定性为黑社会?”日前,部分涉案员工家属向新黄河记者反映,他们的妻子或丈夫作为毛凯公司的普通员工,并不清楚究竟为何会“涉黑”,坚称无故遭受“牵连”。
涉案者家属的质疑是否属实?这起云南“涉黑大案”的真相又是如何?近期,新黄河记者赶赴丽江华坪,试图揭开案件背后的谜团。
被抓
华坪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金沙江中段北岸,全县面积2200平方公里,是丽江市最小的县城,常住总人口只有约17万人。如今,华坪已看不到曾经“产煤大县”的影子。据当地官方数据统计,华坪有25家煤炭企业和4.6万余名煤炭从业人员转行转岗发展芒果种植等绿色产业。
位于华坪县城中心有一栋7层高楼,楼体外观看上去略显陈旧,上面挂着“华坪县永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坪县金达工贸有限公司”两块牌匾。11月初,当新黄河记者走进楼内,整栋楼已基本看不到人影,只有一两位员工仍留守在此。
“自从去年4月毛总(毛凯)突然被抓后,公司陆陆续续又被抓了几十人,没被抓的也都辞职或回家了,整个公司早就放假了。”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也被警察前后带走问过几次话,后来就被放出来了。“永兴煤炭和金达工贸差不多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都是毛总的公司。我是2011年通过招聘入职的,当时公司规模比较大,承包了11个煤矿,光职工就有两百多人,加上煤矿工人得有2000多人。这些年,随着产业转型,煤矿只剩下1个。”陈先生说,他进入公司后在办公室工作,日常就是文件处理、会议记录等,其间从未察觉公司有什么问题,直到看到身边领导和同事一个个被抓。”对此,陈先生表示“很意外”:“公司这些年一直在正常运行,有正规的运行体系和工作制度,跟其他煤炭公司没什么两样。”
2022年4月24日,毛凯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玉龙县公安局刑拘,随后,公司30多人陆续被逮捕。2022年11月,丽江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犯罪嫌疑人毛凯、谢某灿、李某邦等35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2023年9月,玉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与当时批捕时相比,其中有16人多了一项“涉黑”罪名:毛凯被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他15人则被指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喊冤
据2023年9月玉龙县检察院起诉书(玉检刑诉【2023】Z11号)显示,2013年的乌龟塘煤矿堵路纠纷,是毛凯团伙多年后被认定“涉黑”的一起主要犯罪事件。在公司多位受访员工看来,这起冲突是因为村民堵路在前,公司协商不成才导致的,而且当年已经处理好了。起诉书显示,针对这起纠纷认定事实如下:2012年3月,因乌龟塘煤矿开采影响附近中心镇河东村委会十五组村民的住房、饮水、搬迁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多位村民将乌龟塘煤矿运输道路堵断。2013年3月18日上午,公司员工谢某灿等人到达堵路现场后,先与村民协商,协商未果后欲将村民堵路用的树枝、石头搬开,村民上前阻拦,随即与村民发生冲突,对村民进行殴打致六人受伤,并损坏村民用于拍照的手机、相机。之后,民警到现场处置。事后,公司工会人员与六名村民达成调解协议书,由公司出资进行赔偿。经华坪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六名村民伤情均为轻微伤。
1986年出生的吴某(女)因卷入这起纠纷当中,被检察院指控为“涉黑”。2009年,大学毕业的吴某通过招聘入职金达工贸公司,出事前任办公室副主任。自2022年5月被刑事拘留后,她已被关押看守所一年半之久。起诉书显示,吴某与杨某明、赵某华、程某文、雷某杰等5人,被指控罪名只有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般参加者)和涉嫌寻衅滋事罪。其中,提及吴某的具体犯罪事实仅有以下内容:在乌龟塘煤矿堵路纠纷当中,2013年3月17日下午,经毛凯授意,被告人赵某华召集被告人李某武、杨某明、吴某等人开会策划安排第二天去乌龟塘煤矿解决村民堵路纠纷事宜……吴某提议安排一些女工前往。会后,吴某短信通知公司人员第二天前往处置乌龟塘煤矿村民堵路事件。次日,吴某跟随其他人抵达现场,但并未参与到冲突当中。
吴某丈夫李先生也在金达工贸公司工作,夫妻俩结婚已有十几年,育有两个女儿。在他眼中,妻子一直是一个温和老实的人。对于吴某的突然被抓,他感觉十分“冤枉”:“检察院起诉的两项罪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均缺乏实质性证据。开会、发短信通知都是行政人员正常工作内容,至于寻衅滋事更是没有具体犯罪事实体现。”
雷某杰是2008年底入职公司的,被抓前为“永兴煤炭采购部经理”,同样因为卷入乌龟塘煤矿堵路纠纷之中,被指控与吴某同样的罪名。与吴某不同的是,检察院起诉书显示,雷某杰在现场与村民发生了冲突,伙同其他人对村民进行殴打致六人受伤。据雷某杰妻子杜女士称,她从辩护律师那里了解到,丈夫当年前往现场后,只是跟对方有过言语冲突,并未动手打人,其他参与者在口供中也均未提到他有动手。“检方给出的建议是量刑三年,如果签了认罪认罚可以轻判,但他认为自己没犯罪,坚决不肯签。”杜女士表示。
旧案
2008年的“8·04”群体冲突事件,则是毛凯团伙被认定“涉黑”的另一起主要犯罪事实。这起事件是否构成“涉黑”,外界也有着不同的声音。
针对“8·04”群体冲突事件,起诉书认定事实如下:2008年6月,毛凯入股的大兴水泥厂周边兴泉镇村民要求水泥厂给付污染费及解决饮水问题未果后多次堵路。2008年8月4日,在毛凯授意下,公司雷某斌、谢某灿等人组织公司员工、社会闲散人员100余人到水泥厂聚集,兴泉村百余名村民闻讯陆续也来到水泥厂。中午12时许,部分村民发现谢某灿开来的车辆车厢内放有锄头把、连接木等工具,与谢某灿发生争执,谢某灿等人持械对村民进行殴打致多名村民受伤。经鉴定,有三名村民轻伤,另三名轻微伤。在起诉书中写道,“至此,以毛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逐渐形成”。
“8·04”群体冲突事件当年曾引发轰动,被国内多家媒体公开报道。2008年8月,财新网曾以《丽江:失败的以钱补污》一文中这样描述该事件:“兴泉村近两百村民与水泥厂的106名人员发生冲突。”“村民担心旧业主不能兑现曾许下的环保补偿承诺,聚众到工厂讨说法,结果引致局部打斗。”“多位目击者称,打斗只持续了五六分钟,即被在场的官员及警察拉开。”“情绪激动的村民遂开始打砸办公楼的玻璃,并将13辆汽车的车窗砸坏,将车子掀翻。‘当前是特殊时期,维稳工作非常重要。’一位政府官员称,为了不激化矛盾,只要村民的行为没伤到人,警方均不予制止。”据悉,事后企业方的106名人员被警方带走调查,并确定了5人为“重点参与打斗的人员予以拘留”,对于村民补偿问题制定了新的方案,事件也就此告一段落。
时隔15年之后,“8·04”群体冲突事件突然被指“涉黑”,当年5名参与者也被检察院重新起诉,罪名为“涉嫌聚众斗殴罪”。颇为蹊跷的是,据另一份玉龙县检察院起诉书(玉检刑诉【2023】150号)显示,5人中有4人在2008年8月7日已被华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过,同年9月5日被取保候审,直到2023年1月11日被玉龙县公安局再次刑事拘留。“当年我们被抓到看守所关了1个月,然后被放出来了,被告知已经结案了,之后再也没人找过我们。今年1月,我们突然收到公安局通知,说这起案子牵扯涉黑需要重新起诉,后来检方要给我们量刑两到三年,认罪认罚的话可以轻判。”有两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认为当年已经接受过处罚了,不应该多年后再被处罚,但在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下,只能签下认罪认罚书。
首富
丽江华坪县这起“涉黑案”,有数十人遭起诉或牵连,公司面临倒闭,目前造成上百个家庭生活困难。在一些员工及被告家属看来,一切问题的源头,都指向董事长毛凯:他是否真的是“黑老大”?
1966年出生的毛凯,在华坪县可谓是“风云人物”。据当地知情人透露,毛凯算是白手起家,从小家庭困难,1992年的时候还在开大车搞运输,每月赚不到3000元钱。后来,趁着煤炭产业兴起时发家致富,一步步成为当地最大“煤老板”,被人称为“华坪首富”。“发家后确实很张扬,买了豪车豪宅,在煤矿经营过程中,也得罪了一些同行,造成一些冲突事件。”该知情人表示,前些年随着华坪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高污染的煤炭产业被逐渐淘汰,毛凯的生意也渐渐没落,没能跟上时代发展,不过听说积累下的资产还有数亿元,现如今也全部被查封了。
毛凯领取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杰出人物奖(资料照片)
记者搜索发现,2010年12月16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峰会上,永兴金达公司与中钢集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一起荣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杰出企业奖”,毛凯个人荣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杰出人物奖”。大会由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新华网、新华每日电讯、参考消息、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财经国家周刊主办,由网民通过新华网投票产生201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杰出企业”和“杰出人物”。之后,新华网专门建立《走进永兴煤炭——201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杰出企业奖获奖企业》的专题报道,里面不乏有《一个煤炭企业是如何用“大爱”走出大山的?》《毛凯: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一个煤炭企业与100个大学生的故事》《企业“家文化”——把矿当家,把矿工当兄弟》等文章发布;2012年,中国网在发布的《云南华坪永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文化公益事业》一文中,有“说起毛凯,人们有许多称谓来形容他:民营企业家、共产党员、煤老板、慈善家、一家之长等等”的描述,并提及他设立永兴金达爱心系列奖项、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和资助修建爱心学校的事迹。2012年8月17日《云南日报》的一篇《用心才能做好》文章中也写道:“2006年毛凯组建了公司以后,他走遍了中心、荣将、石龙坝、龙洞、永兴、通达等乡镇的每一个乡村中、小学校。随后,他便在公司内部成立了助学基金,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进行资助。短短几年,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387名。在今年高考后,他还将选取6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到明年,资助的大学生总数将达到600人。在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行动的同时,毛凯还把帮助贫困山区改善办学条件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他先后投资157万元建成了龙泉、龙头、龙洞3所希望小学,投资200万元改善石鼓完小办学条件……几年来,毛凯和他的公司累计投入慈善公益事业的资金达1100多万元。”
疑云
在检察院的起诉罪名中,毛凯涉及“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采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诈骗罪、行贿罪”等十几项罪名,其中“涉黑罪”引发争议最大。“从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来看,有些罪名他是认可的,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贿罪等,在公司经营中确实犯过错,但涉黑他坚决不认。”毛凯家属告诉新黄河记者。记者另外了解到,在被指控“涉黑”的16人当中,有包括吴某在内的5人已签下认罪认罚书。
起诉书还显示,在“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认定中,“毛凯实际控制上述公司后,要求员工在每天上班前、公司年会等场合宣誓‘忠于公司’、规定‘罚款’制度,随意辱骂、开除员工,强化组织规约形成了以毛凯为组织领导者,杨某云、李某武等为积极参加者,雷某杰、吴某等为一般参加者的结构紧密、层级分明、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不过,多位公司受访员工表示,公司并未有上述认定的宣誓、随意辱骂、开除员工等情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我们认为这起案件涉黑争议很大,认定的犯罪事实很模糊,不同时具备四个特征,会考虑首先从摘掉‘涉黑’帽子角度辩护。”该案其中一位被告人辩护律师表示。
11月初,记者先后多次联系玉龙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和丽江市委宣传部,试图了解该案更多详情,均被委婉谢绝采访。
12月25日,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这起涉黑案件在经历多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将于12月27日上午在玉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新黄河记者:郭吉刚 赵桂凯)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编辑:李巧妹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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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26 1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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