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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齐鲁晚报 从国家层面立法并落实,一改“可做可不做”的家庭教育状况,将成为促进青少年成长环境改善的重要契机。
□评论员孔雨童
日前,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发出一则“家庭教育令”,责令一位常年疏于关心教育孩子的父亲前往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履行相关责任。
2022年作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第一年,全国各地接连发出“家庭教育令”,意义非常。在传统概念中,“教育孩子”属于私事,外人无权干涉,这一法令的落地,却让这一私事进入国家、法律的视野范畴,好好带娃、依法带娃成为强制责任,违反后也将面临相应的惩罚措施。
这成为满足社会“家庭教育缺失”需求,促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重要抓手。相关法律统计显示,青少年犯罪与社会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密切相关。根据《2021年中国家庭教育白皮书》相关数据,有六成受访家长表示缺乏完善系统的家庭教育方法。
家庭教育令的出现,一方面可以及时“终止”一些严重的教育问题;另一方面对更广泛的父母群体是一个提醒,警示其必须承担的主体责任,让依法带娃成为每位家长的必修课。与此同时,国家这一“法”一“令”的出台,也配套提出了“社会协同”的要求,如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等等,可以说,一个举全社会之力的“家长学校”也在逐步形成。
一切尚在起步,我们还面临着知识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全面监管机制形成等诸多问题。但无论如何,从国家层面立法并落实,一改“可做可不做”的家庭教育状况,将成为促进青少年成长环境改善的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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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6 12: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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