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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本报讯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过年准备工作也进入“冲刺阶段”——做个发型、换个美甲,再将车洗得干干净净,迎接新年的仪式感需“拉满”。但让人不解的是,不少理发店和美甲店已经停用会员卡,想消费得另付钱。给会员卡“放假”的行为是否合法?律师对此进行了解答。
近日,“美甲店开始收春节费了”“美甲过年费”等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有网友表示,春节期间营业店铺少,美甲美发等店铺涨价可以理解,但春节期间会员卡不能用则难以接受。
记者发现,春节期间停用会员卡的现象并非个例,而是普遍存在。
2月1日,记者致电合肥多家理发店、美甲店和汽车美容店铺,发现的确存在部分店铺过年期间停用会员卡。但大多数店铺表示春节期间将会放假,营业的日子可正常使用会员卡。
那么,商家过年期间停用会员卡的行为,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呢?
对此,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永康表示,该行为是否侵权,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了解双方是否进行了事前约定。
“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实际上与商家形成了合同关系。”徐永康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规定可知,如果商家在办卡前,有明确的声明,如在协议或卡面上明确标注了有效期、不可用时段及其他限制性说明,则属于进行了事前约定,双方均有义务遵守约定。
“如果商家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单方面通知消费者假期不可使用会员卡,则是属于违约。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徐永康说。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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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05 0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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