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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杜 虎
村民家里被子未叠放罚款10元、碗筷不洗罚款10元、室内外蜘蛛网每处罚5元,蹲地用餐罚款20元……近日,四川凉山州普格县一份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在网上流传,引来外界的关注。
因为罚款是针对家庭内部的卫生状况,就需要干部进到村民屋里检查才能执行,这种随便进入别人家搞罚款的行径,一般人都觉得不太可能发生,所以质疑这份罚款标准的真实性。没想到,经媒体记者核实,村民确认有这事。普格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确有相关规定,系乡镇下发,称目前村民还有一些陋习,罚款将由乡镇统一利用,给村民修建垃圾池之类的便民措施。
网传的人居环境罚款标准 图据网络
想当初,农管队刚出现的时候,人们担心农管人员会胡乱执法,也出现过不少让人啼笑皆非的事例。但发生农管丑闻的地方还会辩解,他们只会在田间地头执法。而在凉山州普格县这个村庄,类似的强制措施居然蔓延到村民家里,人居环境整治不过是一个名头,证明某些令人厌恶的权力不止进村,还入户了。
此前县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推测,这种“送罚款入户”的做法可能是村规民约。潜台词就是,村规民约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外面管不着。后来又说“罚款将由乡镇统一利用”,“当地各个乡镇、县市出台相关文件,象征性地收取10块或20块”,这就不是某个村的自行规定了。退一步讲,就算是村规民约,它也不是跑到人家里乱检查、乱罚款的借口。
在村里搞人居环境整治不能说错,可罚款标准只应该覆盖公共场合,约束村民在公开场合影响环境的事宜。比如说,村里安装了公共垃圾桶,村民不按规定倒垃圾,你可以象征性地罚点钱,以儆效尤。可打着人居环境整治的旗号,去人家屋里、床头东张西望,这本身就破坏了人居环境,这种“整治”最该整治。
也有人议论说,凉山州那边卫生条件不好,不这样进村入户搞罚款,就起不到改善人居环境的作用。这种逻辑是站不住脚的,如果看不惯村民家里的卫生状况,就有权力将罚款的触角伸到人家里,那是不是把这些人赶走也算合理呢?以为只要目的正确,就可以不择手段,这根本就不是对待人的方式。
人居环境要整治,可以先从公共卫生设施的改善入手,再去改变村民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现在这种入户检查罚款,不管是不是政府部门主导的,都是本末倒置了,说白了,就是想省略公共投入这个前提,把建设与改变的责任从部门官员身上,完全转嫁给村民,变成村民的压力和义务。这种思路和做法才是破坏“人居环境”的坏做法。
资料图
对照罚款标准来看,制订者对村民家里哪里“脏乱差”一清二楚。考虑当地的经济条件,有没有一种可能,凉山村民不是想看到自己家里脏乱差,更多是因为有心无力:若有衣柜就不会乱放衣服,若有饭桌就不会蹲地吃饭,若有自来水也就不会碗筷不洗。如果投入真金白银改善村民家居条件,卫生问题说不定就不是问题了。
新闻中的罚款标准注明,“罚款不整改的,第二次检查到罚款翻倍”。想想这种自以为是的乱罚款,实际执行情况可想而知,村民啥也没做,在家里就背上几十、上百元的罚款,他能服气吗?他能有钱交罚款吗?拒缴罚款是不是要扣低保?坚持罚款必定鸡飞狗跳,搞不下去就是扰民的形式主义,这样的人居环境能好的了吗?
再说一句,村规民约不是乱罚款的理由,不是村民敞开自家大门,供村干部入内检查、对自家摆设指手画脚的借口,这背后牵涉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基本权利,也有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尊严。若允许这样荒诞的罚款规定大行其道,说明当地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实是任重而道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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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15 08: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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