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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河南日报
郑州市4月20日将启动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
试点阶段名额500套
本报讯(记者 祁道鹏)4月15日,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城发集团”)和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公告称,郑州市4月20日将启动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收购试点工作,试点阶段限额500套。
根据公告,郑州城发集团为上述二手房收购主体,换房群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总价款不低于二手住房收购总价款,试点阶段,二手住房产权人与新建商品住房买受人须为同一主体。
公告显示,试点期间限定收购的二手住房,需为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普通商品住房,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15年;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坐落区域限定金水区和郑东新区三环以内,且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等。对于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应为已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现房”,且位于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
为充分激发郑州市二手房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匹配,加强一、二手房市场联动,今年4月初,郑州市房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计划在2024年通过郑州城发集团收购和市场化交易两种形式,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1万套。
据悉,此次试点期限为4月20日至6月30日,其间若限额500套收购已满,则报名提前结束。有意向群众届时可通过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郑州360房产网、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网等平台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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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6 08: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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