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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嘉兴日报
为当事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全市首例!南湖区通过非诉讼方式指定监护人
■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徐 燕
本报讯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短短10天就替我们解决了困扰全家的难题!”近日,小睿奶奶拉着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就在这个5月,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公益律师指导社区,帮助小睿指定了监护人。这也是全市首例法律援助机构通过非诉服务由社区指定监护人的案例。
2016年,嘉兴小伙戴某和来自山东的姑娘孙某感情破裂离婚,幼女小睿归男方抚养。去年年底,男方因病去世,孙某成为小睿唯一的监护人。但孙某为山东户籍,离婚后一直四处打零工,经常因工作搬家,居住地不固定,无法履行小睿的日常监护责任。
儿子的去世对小睿奶奶造成重大打击,小睿成为老两口唯一的寄托,其监护问题也成了奶奶最大的心结。奶奶很希望自己也成为监护人,方便以后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自己也能更安心一些。为此,几个月来老太太四处奔波,想方设法解决这个问题,但均无法得到解决。
因奶奶年事已高,日常需要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伴以及孙女,全家仅靠其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计。而委托律师办理这项事务费用太高,奶奶一家的经济条件无法支持。
5月上旬,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的高佳美律师在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时,通过社工了解到小睿家的特殊情况,立即向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汇报了此事。
“这一家子太难了,我们一定要想办法帮他们解决这个问题。”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区法援中心首次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经由诉讼解决,那么对当事人一家来说既费时又费力,老人年纪大了,很不现实。但如果不解决老人监护人身份这个问题,那么在孩子就学、就医等很多事项的处理上,都没有法律支持,会带来很多问题。
于是,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将此事向区司法局领导汇报,并迅速与南湖区法院立案庭法官联系,商量解决方案。最终确定,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可以由社区指定其奶奶履行监护职责,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老人的难题。
5月中旬,小睿奶奶依约来到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详细了解小睿一家的基本情况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启动了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非诉法律服务。
工作人员当场联系了小睿母亲,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意愿。小睿母亲表示,自己身患疾病且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女儿,愿意奶奶也作为监护人来共同照顾女儿,而自己同样也是监护人,也会义不容辞、竭尽全力为女儿提供照顾。
5月24日中午,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辖区司法所、嘉兴市拾星者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社区。在律师的指导下,社区工作人员就监护事宜与双方当事人分别展开谈话。在充分征求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律师代拟了法律文书,指定奶奶为小睿监护人,并当场完成了法律手续。拿到办妥的手续,奶奶脸上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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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31 0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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