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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嘉兴日报
■专家观点
城乡居保改革推动城乡公共服务统筹发展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嘉兴市委党校文化与社会学教研室博士、讲师 宋爱明
2014年2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具有实质意义的改革突破,对中国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这意味着我国开始从城乡制度分别建设的阶段,进入到打破公共服务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制度并轨的新阶段。国家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是首次,既没有适合国情的现成理论指导,也没有厚实的实践经验。2007年10月1日开始,嘉兴市正式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为我国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统筹发展积累了先行示范经验。
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统筹发展的关键是要打破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均等化、一体化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在基本养老方面破除城乡“二元”的局面,既需要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需要统筹考虑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嘉兴市在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坚持“整体统筹,涵盖城乡,应保尽保”,最大程度保障了各类群体都能公平享受政策制度带来的公共服务,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打造城乡均等化、一体化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做出了良好示范。
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统筹发展的目标之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感和凝聚力。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将公共服务惠及全民,实现人人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缓解社会矛盾,营造公平社会秩序。嘉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以增强公平性、维护正义性为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促进文明和谐的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样板。
目前,嘉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走在全国前列,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并坚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不断完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为探索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城乡融合发展新目标的实现中贡献嘉兴力量、嘉兴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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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01 08: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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