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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大众日报□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7月1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工作。
《意见》明确将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为首要评价条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岗位业绩贡献,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刚性要求,课时量达不到省定最低标准和教学实绩长期较差的,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得参与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切实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完善代表性成果制度,教育教学成果、课题研究、教案、理论文章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探索通过同行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评价等方式,提高代表性成果评价的权威性。
突出分类评价,中小学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重点评价教师运用全环境育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能力和育人实效;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重点评价教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和育人实效;教研员评价突出教育教学研究实效,重点评价教研员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实践运用效果和促进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
强化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经历,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具有连续3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应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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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02 14: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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