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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三明日报
“感谢你们解决了我的养老问题,这里真好,吃住都有人照顾!”3月2日,在尤溪县某老年公寓,钟阿婆拉着前来探望她的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钟阿婆是尤溪县管前镇某村的低保户,身有二级伤残,其丈夫长期卧病在床,家庭生活十分困难。1985年,由于未能生育子女,两夫妻收养了四川男孩吴某,但未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吴某在家中生活不到两年便外出自行谋生,双方再无往来。
如今,钟阿婆的丈夫已故,符合“五保户”条件,但由于户籍登记时将吴某登记为“养子”,导致老人享受不到相关救助。为此,老人多次向村委会、民政部门反映情况,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向尤溪县法院提起确认收养关系诉讼。
尤溪法院西城法庭收到老人邮寄的诉讼材料后,发现其文化水平不高,材料准备不充分,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同时,民政部门通过村委会向西城法庭反映了她的现状。目前,老人生活无法自理,全靠亲友日常接济,才勉强维持生活,亟需尽快纳入“五保户”救助保障范围,接受政府救助供养。鉴于案情紧迫,西城法庭干警立即驱车到老人家,联系村委会为其推荐了合适的诉讼代理人。
经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意,西城法庭到该村村部巡回审理该案,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判决确认钟阿婆与吴某的收养关系不成立,彻底解决了老人因存在收养关系而无法纳入救助的烦心事。
在钟阿婆收到判决书当日,民政部门和村委会便完成了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并将其送到老年公寓,由政府统一供养。
近年来,针对困难群众因存在收养关系而无法纳入救助的现实难题,尤溪县法院积极与民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出通过司法判决厘清收养关系,之后由民政部门将确无收养关系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的解决路径。2022年,尤溪县通过司法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或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的有10人,其中有3人被纳入低保、7人接受特困供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郑扬荧 陈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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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07 0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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