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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衣解诗:在《长安十二时辰》里,我们看到一个超萌超搞笑的程参,他骑着马,拿着他的诗到长安来求职,结果他的诗也飞了,马也被狼卫抢了,他一怒之下,居然打死了抢马的狼卫,结果和张小敬关在了牢房里。当然由于他的博学,他替张小敬解开了“阙勒霍多”的含义,在电视剧里这句话意味着长安的末世火劫。
作为诗人的岑参,却远比电视剧来的光辉。因为他是爱国而奋斗的一生。
出生在湖北江陵的岑参,出生于书香门第,有一点环境对他的影响很大,一是他的祖上世代为官僚,第二他20岁之前是居住在名山大川之间。
所以他不但书读得好聪慧,更养成了性格中的沉浑悠远。20岁的时候来到长安,希望靠自己诗文,获得一官半职。史书上没有记载,20岁到29岁之间,他经历过什么?据初衣判断,他和许多文人一样,投身在各种各样的幕府里,或者只是为了生存。这个期间,他应该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的。在唐代尚武的风气下,他应该在诗文之外,做的一些和武力相关的工作。
直到29岁,他考中了进士。授予他的第一份职务是兵曹参军。可以说岑参的工作和边塞和军事密不可分,而他在其中投入的热情,也远非一般的文士可以比。34岁的时候,岑参是作为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幕府掌书记,出使塞外,39岁的时候,作为安西北庭节度使的判官,再次出使塞外。我有时候在想,岑参为什么甘愿的沉沦下僚?因为在唐朝,作为进士是可以有朝廷封官的,不过一般所封之地,都是边远山区,或者只是朝廷的闲职。
但很显然,岑参的两次出塞,都应该是他主动选择,投身在幕府之下。一方面固然有建功立业的想法,跟随一个武将军,可能会获得更快更好的升迁,但是我却在他的诗里,看到了另外一种热爱。边塞生活磨砺了他,也成就了他的境界和生活。岑参最著名的诗句,都写在两次出塞的时候。我觉得,这种选择是基于男儿血性的一种热爱,是他个人意愿的表达。
实际边塞的生活是相当的寒苦而颠沛的,但是诗人却从中间看到了唐朝疆域的广阔,塞外风光的雄奇,以及驰骋期间的自由自在,豪迈奔放。
近年来,在新疆的考古中,居然发现了岑参的一纸账单,这账单上写着“岑判官,马七匹,共食青麦三斗五升付健儿陈金”。也就是说,岑参等人的七匹马在驿站里吃了马草并将马草付清。他们肯定是有着公事,在马吃饱了草料之后,岑参又奔赴大漠的深处。
这浮现在人们眼前的,并不是一个文弱的书生,相反是一个边塞的年轻武将的形象。
在塞外,纸张和笔墨都是稀罕物。马背上也不可能随时携带这些。因为在过去,墨是需要用水化开的。就像岑参的这张账单,在纸墨稀少的塞外,后来就居然成了给死人做随身冥器的材料。
岑参在塞外遇见了准备入京的官员,一时触动思乡之情,写下了这首脍炙人口的诗。
“故园东望路漫漫,两袖龙钟泪不干。”思乡之情是不被被勾起的。一旦勾起,那是眼泪长流。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这同时又显现出一种身临其境的仓促与豪迈。我这里没有纸笔,写不了家书,希望你告诉他们我还好。
一个塞外为国效力的男儿跃然纸上!
从仕途上面来讲,岑参并非官高位重,而且当代也有人讽刺他,说他的每一次选择都是错误的,他应该好好的留在京城,而不是去什么塞外,去其他的节度使幕府中打工。
但是初衣不这么想,这是一个主动将自己的爱国融汇到行动里的诗人,这不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回到京城,本来有一个起居舍人的好官位,但是他非常爱直言,做了一个月便贬了。最后出任嘉州刺史。
岑参享年56岁,在他的仕途生涯中,他的大半时间是在塞外,和军事爱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他的诗里,我们看到了边塞风景的壮阔雄奇,看到了唐朝的将军和战士慷慨报国奋勇杀敌,看到了战场的环境恶劣,看到了睦邻友好,看到了大唐的武功气象。
这是一个爱国的人,他用他最大的热情,脚踏实地的践行了他的爱。流传下来的只是他的诗,已经够雄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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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26 18: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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