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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通过细化家暴证据采集与运用标准,为破解“举证难、认定难”等难题提供了重要抓手。这一制度创新是反家暴法治建设的关键一步,但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如何让法律制度与社会支持体系同向发力,共同为受害者提供全面保护。
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解决家暴,首先要打破“家暴是家事”的观念桎梏。多年来,这一偏见不仅使许多施暴者逍遥法外,还令受害者的求助之路充满阻碍。有关部门必须改变“事态严重再介入”的思维模式,对早期家暴做到“应处尽处”。通过与社区矫正、限制令等措施结合,让施暴者感受到实质威慑,避免事态恶化。
需要关注的是,由于经济依赖或陷于心理上的“隐形囚笼”,许多受害者对施暴者心存依赖、自我否定甚至羞于求助。这不仅需要社会更多包容与理解,也需要庇护与救助机制上的完善,如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就业指导等,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重建自信与生活秩序。
反家暴,法律是底线,社会是后盾。唯有通过两者协同作战,才能真正为受害者撑起一片无惧的天空,让每一个人都能远离暴力,拥抱尊严与自由地生活。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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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12-13 08: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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