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宝鸡日报
《宝鸡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出台——
成效突出的镇街奖励三十万元本报讯为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近日,我市印发《宝鸡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给予资金奖励,以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办法》指出,依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全市每年确定3个县(区)、18个镇(街道)作为激励对象,择优按省级分配名额推荐为省级激励对象。未评定为省级激励对象的,作为市级激励对象。对受市级激励县(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受市级激励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激励耕地保护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法》从耕地保有量任务完成情况、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等9个方面对耕地保护考核评价内容作出了要求,从3个方面明确了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条件;并对激励资金用途、管理等进行了约束,明确提出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三方面。同时,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应列入镇(街道)、村政务信息重大公开事项,主动接受监督。本报记者李小玮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7 16:45:09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