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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长江日报
·书里书外·
“算账”有时要倒过来算
李昕 出版家,三联书店前总编辑。
□ 李昕
版税的问题是版权合作中最为敏感的核心问题。我们和作者签订版权合作协议,需要顾全双方的利益。原则上要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灵活处理,务求双赢”的原则。那么应该怎么向作者付酬呢?
根据《著作权法》的精神,出版社向作者付酬的方式,其实有三种,一次性付酬、按字数计酬、按版税计酬。
第一种采用较少。第二、三两种,现在都还在普遍采用,但是大家更多倾向于用版税计报酬。
版税率按什么标准?前些年,一般出版社会限制在10%以内。但是这些年,很多出版社发现这个标准守不住了,开始给到12%,甚至14%、15%。特别是对畅销书,提高版税成了出版社常用的竞争方式之一。这其实是市场规律在起作用,符合国际惯例。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版税率的一般标准都很高,对于有些畅销书作家,甚至可以开到20%。
所以出版社要维护作者拿到好选题,一定要认清这个形势,具有灵活性。
举个例子。有一位老作家,我和他认识30年了,很熟悉。2005年我从香港回到北京“三联”工作以后,每年都去给他拜年。顺便也会问他有什么新作没有。大概是2006年,他告诉我,他在继续写有关红楼梦的随笔。他过去这类随笔就是交给北京“三联”出版的。他对我说他的文章现在天津的《今晚报》上开专栏,每周一篇,全书写完要两三年。他说“你不用催我,这本书写完了我自然会给你”。此后我没有催他,但是过了两三年以后,我问他写完了没有?他说书稿被北京一家出版社拿走了。
我说,咱们不是说好了吗?
他说,唉,我是不想为难你,你们能给多少版税,也就10%吧?人家给我17%!
我听了吓一跳,这样的标准我的确达不到。但是我当时就对这位老作家说,你的话启发了我,我们回去要研究这个问题,总的来说就是北京“三联”要“放下身段,参与竞争”。事后这位老作家可能也有些不好意思,就另外寄了一本书稿给北京“三联”,内容是他在北京电视台《文化大讲堂》栏目的演讲稿,也是一本畅销书。我们考虑到以往图书的最高版税率限制在10%,标准过低,所以就从这本书开始,我们把一些名作家的畅销书最高版税率提高了2%,按照12%向这位老作家付酬。虽然还是达不到北京那家出版社的标准,但是这样至少显示了我们的诚意。
后来我们要出版另一位名作家的作品系列,这些著作在香港是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繁体字本的。牛津方面与我们谈合作,要求采用一个新的模式,就是他们负责全部的前期工作,包括封面内文的全部设计和排版一直到出片(当然审稿把关是北京“三联”做的)。然后还负责策划市场的营销宣传。在这种模式下,他们要求的版税率是17%。乍听起来,我们觉得这个合作条件很苛刻,但是细想如果你能接受基础版税是12%,那么丛书策划、营销策划、设计排版和出片的费用总共占版税5%,其实不能算高。于是就同意了,后来双方合作得很好。
这两个例子都告诉我们,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不能僵化。做书要会算账,有时候,这本账要倒过来算,只要保证自己有合理的盈利,就不要害怕给作者让利。让利往往不仅可以促成当前的合作,而且也可以为长远合作打下基础。出版社和作者双赢的局面通常是向作者让利后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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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7 06: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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