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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扬州日报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 推进《条例》落地见效
孔令俊参加视察
本报讯 (实习生 焦浩宇 记者 陈洁文) 6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蓝湾国际、荷花池小区以及锦旺苑,详细了解小区红色物业、社区养老、基本物业以及加装电梯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参加视察。
《条例》实施两年多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开展法规宣传,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物业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孔令俊指出,物业管理事关城市管理、基层治理和群众利益,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对于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优化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坚持依法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协调联动,把《条例》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要提升治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化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强化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增强监督刚性。全市各级人大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法律实施的职责,围绕《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分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措施,推进《条例》落地见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方、沙志芳、范天恩、蒋爱祥,党组成员徐祥华,秘书长刘晓明参加视察,副市长张礼涛陪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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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26 09: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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