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岳阳日报
本报讯(谢佳唯)近日,君山区人民法院在一起诈骗罪案中,向被告人熊某某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督促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据了解,该教育令是今年岳阳首个涉刑事案件教育令。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今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并于6月1日起施行。
该案件中,君山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案卷,发现被告人熊某某的监护人熊某昌和刘某,在均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放任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主观上忽视了熊某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客观上对熊某某的身心健康发育造成伤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的行为”的情形,违反了监护人在家庭保护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依法应予以纠正,遂发出《家庭教育令》。
《家庭教育令》发出后,君山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与熊某某父母充分沟通,希望熊某昌、刘某作为监护人,能给孩子更多陪伴和关爱,引导熊某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熊某某的父母在收到《家庭教育令》后,表示将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和关爱,监督并纠正孩子可能出现的不良思想和行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目前,被告人熊某某正定期向承办法官汇报近期生活、工作状况。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9 11: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