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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网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凤凰人民法庭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断深化专业化审理、人性化疏导、一体化防护和法治化宣教,做到司法有温度、调解有速度、执行有力度、教育有广度,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心中的正义天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前不久,在办理的一起单方聚众殴打他人案件中,凤凰法庭充分运用“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通过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抚平被揉皱的少年心灵。
小亮与小明因校园琐事发生纠纷,小亮将小明骗至某商场地下车库对其进行殴打,跟随小亮前去的小田等6人也对小明进行殴打,造成小明脸部肿胀、耳朵疼痛、情绪低落、晚上不易入睡,严重侵犯小明的生命健康权。事发后,小明家长带其去医院检查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需住院治疗。经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小亮等7人的滋事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故分别对7人作出了不等的行政处罚。但就小明伤病情治疗和赔偿,7人均未主动给付医疗费。故小明诉至法院,要求7名被告依法赔偿其损失。
凤凰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及家长取得联系,对事件起因及各方过错进行调查。考虑到本案涉及多名未成年人,若处理不当,将不利于未成年人价值观的形成,若不尽早化解,僵持下去也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发展及学习。承办法官对涉案当事人及监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于监护人,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约束,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对7名未成年人,承办法官从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出发,引用生动的真实案例,讲解违法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7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场向原告支付医疗费76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结案后,凤凰法庭还邀请心理咨询师共同开展“遏制校园欺凌”普法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远离犯罪活动,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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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20 1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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